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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 | 15天内4起儿童车内死亡事故 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

2017-08-28 交通言究社 交通言究社

导  语

2017年7月,仅河北省15天内就接连发生4起儿童被遗忘校车内死亡事故。值得注意的是,儿童被遗忘车内死亡事故早已不是新闻,过去两年全国各地也曾发生多起儿童被家长独自留在私家车内造成伤害的事故,十分令人痛心。此类事故频发的背后,究竟有何内在特征和深层原因?防范措施又有哪些?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室对此进行了研究分析。


事故特征:时间、年龄具有集中性,遗忘在校车内死亡率更高


据不完全统计,近4年来仅媒体就有35起儿童被遗忘车内的事故报道,年平均8至9起,各年报道量差异不大,并无明显减少趋势。这些事故在发生时间、主要年龄、车辆类型上均有明显特征:


❖ 发生时间集中于5-7月份


在35起事故案例中,共有28起发生在5-7月份,占比80%,这与夏季高温阳光暴晒车辆关系密切。同时,也不容忽视分散在其他月份的事故,尤其是上海两起相关事故的发生时间是1月和3月,并非高温天气,但同样由于将儿童长时间独自留在车内造成了窒息等伤害。


❖ 主要年龄为3-5岁儿童


绝大多数受伤害的儿童年龄分布在3-5岁,占比81%。一方面,这一年龄段儿童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又不像更小年龄的婴幼儿会引起家长和校方全时段关注,往往因疏忽大意而酿成悲剧。另一方面,因为幼儿校车闷死事故与遗忘在私家车内事故叠加,造成了3-5岁年龄段所占比例明显高于0-3岁的婴幼儿。


 遗忘校车内事故的死亡率更高


在35起案例中,其中17起是由于家长将儿童遗忘在私家车内造成伤害,另外18起事故是将儿童遗忘在校车内。但17起私家车事故中,造成死亡的事故有7起,占41%;而校车事故中均为死亡事故,死亡率为100%。


抛开新闻媒体报道的倾向性,儿童遗忘校车内死亡率更高很大原因在于校车停于专门停放区域,很难有人发现被困儿童,造成死亡几率大大提高;而私家车被困事故中,部分儿童会因交警及路人的发现而得救,或者因家长及时返回而获得救助,儿童被发现并生还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图: 儿童被遗忘车内的死亡事故占比


深层原因:安全意识薄弱,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从表面上看,发生此类事故的最直接原因在于监护人或监护方对儿童安全的疏忽大意。但是,此类事故还与监护方安全意识薄弱、教育资源配置瓶颈、法律层面支撑不够以及科技深化应用不足等深层原因息息相关:


❖ 监护方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意识薄弱所指的不仅是行为上单纯的疏忽大意,还包括在安全认知上的空白。家长方面,一系列的认知偏差依然存在,包括认为较短时间内、车内开了空调或者儿童熟睡等情况下,儿童被独自留在车内并不会存在危险。另外,家长在挑选学校时过多地看重学校规模和人气,对其办校和校车的资质并无太多考量。


学校方面,安全意识薄弱及安全认知空白体现在车辆安全资质不足以及点名管理制度松散。多数事发学校把接送儿童的车辆当做招揽生意的手段和工具,违法违规购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甚至超载运行或不按规范程序交接儿童。同时,私招乱雇不合格驾驶人,不能严格按照点名管理制度运行,造成儿童被遗忘在校车内的惨剧。


❖ 教育资源配置瓶颈


一方面,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存在差距。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此类事故发生地多为非省会二三线城市及乡镇地区,占到35起事故案例中的88%。在众多仍不发达的二三线城市,尤其是乡镇地区中,长期的撤点并校导致学校数量减少,学生更加依赖机动车上下学。同时,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对学校资质的审核疏于管理,学校安全教育也不够规范,为此类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另一方面,公私教育资源配置存在差异。据报道,在众多校车相关案例中涉事学校多为民办学校,例如7月河北连发的四起事故中涉事学校均为民办学校,其中三所学校并不具备办校资质。但现实情况中,乡镇家长并没有太多公立学校可供挑选,多数家长不得已选择有接送车辆的民办学校,但部分民办学校的资质审核却得不到把关。


此外,法律支撑不够以及科技应用不足同样是此类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其中,虽然河南、广东、西藏等地目前均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并未涉及。同时,车内或者儿童自身不具备自动报警装置或者相应的求助工具,科技应用缺失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儿童无法得到救助。


破解之道: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管理立法双管齐下


针对此类事故,交管部门及媒体进行了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是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因而,为了有效防范事故并提升儿童安全,建议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以及细化立法方面加强工作:


❖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安全认知传播效果


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应重点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孩子独自留在车内。


必须告知家长不管车窗是否敞开、车内是否开有空调、离开时间是否不长,都不要将孩子留在车内无人照看。例如,福建一起事故中,家长认为开了空调儿童就可以独自待在车内,最终造成儿童窒息的伤害。


另外,要教育家长养成在锁门离开之前查看车内前后座的习惯,以免遗忘儿童,并明确告知家长在夏季温度达到35℃时,儿童被留在锁闭的车内不到30分钟就可能窒息死亡。


二是在宣传途径上,充分把握夏季高温多发的特点,针对性开展宣传。


交管部门及媒体可在暑期时段,有针对性地利用电视、广播及社交媒体等大众传播方式增加传播内容声量,扩大传播范围。此外,必须有效利用学校进行针对性传播,学校可以采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以及家长联络群等方式进行点对点地传播,提高相关安全知识的到达率,有效提升家长安全认知。


❖ 联合教育部门,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管理制度方面,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质,建立严密的点名制度,确保随车照管人员与接送车辆驾驶人做到核实上下车人数,在确认车上乘员全部离车后方能关闭车门离开。


安全教育方面,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及随车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明确随车安全操作规范,强调夏季高温的风险及注意事项,由此,才能真正从源头上保证儿童在校车内的安全,提升驾驶人及随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 严格细化立法,强化监护方法律责任意识


通过适当立法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更有力地加强保护儿童安全。


在国外法律中已有相关可供借鉴的经验:法国将未成年儿童单独留在车内认定为违法行为,家长有可能会因此坐牢或者被剥夺监护权;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法律也规定,家长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将会面临2214-3690澳元,约合10000到18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及三个月到六个月的监禁;美国19个州把儿童单独留在机动车中定义为违法,其中在德克萨斯州,无论父母双方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导致儿童死亡,最高将面临10年牢狱,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面临终身监禁。


(文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赵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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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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