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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购买房产消费警示
保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购买房产消费警示
看“五证”验合同 口头承诺莫轻信
不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
消费者首先应查询开发商出售的项目是不是“五证”齐全,具有“五证”的项目才能合法的出售。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消保委提醒: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潜在风险的商品房,消费者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有可能存在产权纠纷隐患及金融风险。
不签署存在显失公正条款的合同
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阅读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必要时可向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咨询;注意查看合同中有没有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否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是否清晰;关注合同中公共配套设施的约定情况,如发现存在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
消费者在准备贷款购房时,要提前向银行和公积金部门咨询,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公积金额度,避免购房资金不足导致违约。
消保委提醒:购房者支付购房定金或订金时,收款账户必须是房产开发商的银行专户,消费者要严格核实转账支付方式(如POS机等)和房产开发商收款账号是否准确,切不能支付给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谨防上当受骗。
不轻信营销宣传和口头优惠承诺
购房时,消费者不要轻信房产开发商或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优惠。若商家做出口头优惠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将承诺内容作为合同条款写进购房合同。
消费者买房前要注意查看开发商资金实力,了解清楚楼盘规划真实信息,明确交房时间、交房标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间及逾期的责任等,切勿盲目冲动消费。
消保委提醒: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如发现交房设置障碍、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房屋质量、捆绑销售、房产价格、“一房两卖”“擅自抵押房产”等问题,特别是开发商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业主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或退房。如果交涉无结果,要向住建、市场监管、消保委(消协)等部门和组织投诉;双方在购房合同中达成仲裁协议的,如果发生纠纷,可提请仲裁;协商不成,仲裁不服的,业主要在有效诉讼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发现开发商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国峰)
编辑:晚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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