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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二美即日起!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我市六部门联合下发通告,自即日起——
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 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倡导采用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等祭祀形式;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
昨日,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六部门联合下发《在市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对相关祭祀行为作出规定,倡导树立文明祭奠新风。
《通告》指出,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大气环境,有效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即日起,我市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根据《通告》规定,保定市主城区东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北三环以内以及清苑、满城、徐水三区的建城区等区域内,禁止制造、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街道抛撒纸钱等祭奠物品;禁止在殡仪馆或各类公墓、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用品。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由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广电和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职责依法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倡议,树立文明祭奠新风,倡导采用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等形式,以文明、清洁、安全的方式缅怀故人、寄托哀思。《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记者陆征 通讯员杨新磊)
编辑:晚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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