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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传承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推出“人才九条”的精神实质,全面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强大人才智力支撑,制定如下措施。

主要面向:一是我市用人单位(包括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为前三名,省部级为第一完成人)等高层次人才;二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特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相关的优秀人才。

1.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河北省支持政策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补助;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大师级”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2. 提档升级人才绿卡制度。对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等符合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人才,5年内可享受每月博士3000元、硕士1500元、学士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到我市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3. 实行以编引才。拿出3000名事业编制专项用于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石创业或到企业工作,具有事业身份的可继续保留,不具有事业身份的可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办理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对满编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保障用编需求。

4. 激发科技特派团创新活力。为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选派科技特派团,每年给予10万元工作补助;采取分类分项、量化评价方式,每年对科技特派团进行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前30%比例,省外、省内成员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对合作中吸纳科技特派团科技成果转让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给予科技特派团最高10%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

5. 大力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资源。聚焦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来石家庄建设研究生院,提供办学所需场所,保障所需人员编制,每年给予最高5000万元经费支持。

6. 支持人才带成果转化落地。对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来石家庄实现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0万元启动资金,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为来石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开放一批应用场景,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快速推向市场。

7. 为高层次人才创业补链延链。围绕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上下游关键技术、产品、应用场景等配套所需,对产业链起关键作用的企业或项目,按研发投入、配套产品产值或投资额给予500万元~5000万元资金支持。

8. 支持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级科研院所整体搬迁或来石家庄建立分支机构的,在争取省政策支持基础上,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际知名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与我市共建的联合创新机构,连续5年每年给予200万元运行经费,同时每年享受最高50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对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或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9. 构建市场化引才机制。成立石家庄人才发展集团,按照“政府+猎头+企业”引才模式,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支持企业引才、猎头引才、以才引才,每全职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0. 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贡献情况,经认定后按其所付薪酬的30%,按每人最高2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根据专家本人在我市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最高1.5万元的工作津贴。

11. 金融赋能人才创新创业。设立规模2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投新、投早、投小、投硬”原则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分期设立100亿元的人才创业投资基金,主要用于人才创业投资、孵化、转化;设立年投入1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科研资助、补贴补助、奖励激励等。

12. 设立“石家庄人才贷”。为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及各类信用贷款(不含个人消费贷),贷款额度最高为1亿元;对实施贷款的商业银行,按照“石家庄人才贷”年度新增贷款余额的3%予以奖励,单一银行最高奖励300万元。

13. 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设立“兴石英才贡献奖”,对在我市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选聘为“政府参事”或“政府智库顾问专家”;对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60万元—80万元(不含)的,给予相当于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的8%奖励,收入在80万元—120万元(不含)的,给予10%奖励,收入在1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7%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14. 确保人才落地安居。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免费拎包入住高端专家公寓,租住房屋的,5年内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房租补助,在市区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按合同成交价的30%补助;对来石工作半年以上有住房需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按照市县分级保障原则,保证及时入住。

15. 解除人才后顾之忧。欢迎高层次人才“举家迁”,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生活补助;其未成年子女来石就读的,根据个人意愿择校就学;其配偶愿意来石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协调安排合适工作;其父母、配偶可办理市人才绿卡副卡,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免费体检、公交地铁景点免费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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