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批捕715人、起诉861人! 佛山市检察机关亮剑黑恶势力犯罪

点击关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2-08-01

6月12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佛山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情况,并发布三起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生通报,截至5月31日,佛山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52件715人,提起公诉154件861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案件28件206人,已提起公诉11件117人,包括谢某某等40人涉黑案、李某某等28人涉黑案等一系列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佛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生通报情况


共制定了14项工作机制,做好专项案件的线索排查移送、案件会商、捕诉衔接、督导指导、备案、讯问合法性核查、同步审查等工作,同时做好与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案件的提前介入和配合协作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效快速精准打击


一是实行快捕快诉。为提高办案效率,佛山市检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共成立27个检察官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二是实行提前介入“两个百分百”。佛山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工作规定》,对涉黑案件和重大影响涉恶案件实行“百分百”提前介入,全市审查逮捕和公诉环节提前介入共142次。如市检察院在办理谢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由检察长任第一责任人,3位分管副检察长分别牵头组建专案组,开展审查逮捕、非法证据核查和审查起诉工作,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均提前介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00余条。


三是贯彻“边办案边监督”理念。把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如禅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等人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案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成功追捕漏犯8人。


四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精准高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如在办理谢某某等40人涉黑案过程中,市检察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认罪认罚、当庭悔罪的20名被告人依法提出了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开展专项督导。为压实两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责任,市检察院建立了督导指导机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带队,先后到五区检察院进行专项督导8次,全面掌握佛山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改进,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佛山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



二、依法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佛山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的要求,在办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枉不纵。共追捕追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批准逮捕78人,不起诉24人。为确保案件质量,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以下三项机制。


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一是建立了对不捕、不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备案机制。要求各区检察院必须向市检察院报备不捕、不诉的涉黑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进行案件质量监督,目前共对35件案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如市检察院在备案审查顺德区检察院办理的何某某等23人组织卖淫案中,发现该卖淫组织的违法所得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必然关系,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的经济性特征,遂要求该院作出更改。同时,市检察院通过备案指导南海区检察院办理“东平一号”案、顺德区检察院办理“顺德一号”案等,实现全市涉黑案件均经市、区两级“双把关”,动态信息“双知晓”。


二是建立了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的同步审查机制。根据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的工作办法,市检察院制定了同步审查机制,上下级检察机关共同把好质量关,保障办案质量。市检察院对区检察院办理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进行指导,并向省检察院汇报,目前已完成对10件188人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的同步审查工作。


三是建立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机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情形,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取证合法性,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对156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讯问合法性核查。


佛山市检察院起诉黑恶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三、全力推动“打财断血”,割断黑恶势力动脉


为防止黑恶势力“东山再起”,佛山市检察机关树立“全链条打击”理念,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的“生血”能力。大力支持侦查机关加大犯罪财富调查力度,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时封堵涉黑涉恶资产转移藏匿的渠道。在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环节,引导侦查机关深入调查黑恶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情况,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案件,冻结账户资金8400余万元,扣押人民币52万余元、港币68万余元、汽车45台,查封房产105套。


佛山市检察院起诉黑恶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四、注重“以案治本”,促进和完善综合治理


佛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的作用,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做到“一案双查”,即审查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审查案件是否反映出行业监管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深挖根治、精准发力。目前共发出扫黑除恶检察建议21份,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多个领域,以及涉黄、涉赌、涉恶“楼霸”等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顺德区检察院在办理曹某某等人强迫交易等案件过程中,发现近几年顺德区的部分新建楼盘存在“楼霸”现象,检察官在详细阅卷、理清“楼霸”作案手法的基础上,与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进行沟通,同时对多个楼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



五、拓宽线索来源,注重举报人保护


注重拓宽线索来源,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如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上报一条涉及其他地市的重大涉黑线索,公安机关现已根据该线索立案侦查20余名犯罪嫌疑人,相关“保护伞”线索已移交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为保护举报人,市检察院报请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协商,对相关人员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得到省扫黑除恶办的肯定。



六、高效、联动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案件


佛山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一些黑恶势力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增债务、骗取房屋抵押、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事后软硬兼施“索债”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胜诉判决获得被害人财物,这类“套路贷”新型犯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市检察院对“套路贷”犯罪进行了专项调研,并推动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佛山市公安局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联席会议纪要》,从而统一公检法三家对该类犯罪相关问题的认识,促使公检法联动高效打击“套路贷”犯罪,遏制“套路贷”在我市的滋生蔓延。


佛山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研讨会商新型黑恶犯罪案件



七、贴近群众,扩大宣传覆盖面


佛山市两级检察机关扩大宣传,高频率、广布网宣传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媒体,以接近群众的“接地气”宣传形式,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964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自制宣传手册,在全市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5万多册。




典型案例


(一)钟某等6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案


犯罪嫌疑人钟某等人通过一家以P2P平台为中介、以金融借贷为业务的贷款中介公司——狮子座金融公司,将有资金需要并提供相应抵押物的客户资料放上P2P平台以吸引投资者。狮子座金融公司负责提供资金,外围的合作公司及个人中介负责寻找有资金需求的客户签订出借方为空白的虚高合同,“套路”引导被害人逐渐向多个小额贷公司进行多次投资,并就利润和亏损进行分成。客户逾期时,狮子座金融公司及合作公司、个人中介通过暴力催讨、淋红油、非法拘禁、殴打、滋扰、微信恐吓等暴力或软暴力方式,并伴随虚假诉讼、强迫交易、伪造假房产证等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催讨。目前,本案由禅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刘某某等11人恶势力团伙涉嫌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


2017年初开始,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首,陆续组织钱某等近十人,开始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北一带的在建楼盘、榕树头下、鱼塘边、蕉树林、出租屋等地以“三公大吃小”等方式开设赌场。赌场抽水所得由刘某某、钱某等四人合谋分配,在支付赌场其他工作人员工资及给欧某某等人分成后,由四人平分。


此外,该涉恶团伙成员横行霸道,气焰嚣张,在罗村招大市场、洗浴中心等公共地方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轻伤;对普通百姓实施敲诈勒索;采取滋扰、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向街边“象棋档”、超市等收取保护费,向参赌人员追收债务;纠集几十名人员“晒马”向赌场竞争对手展示团伙势力,以达到一家独大垄断开设赌场的目的。该团伙成员任意妄为,随意殴打辱骂欺凌群众,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多名被害人遭受迫害都不敢及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目前,南海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上述11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三)董某某等16人恶势力团伙涉嫌聚众斗殴、非法采矿、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以董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萌芽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董某某等人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的方式进行敛财,通过故意伤害、非法持枪、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后该团伙被司法机关打击,团伙成员先后入狱。2005年董某某刑满释放后,回到三水区原籍地,联合其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依靠先前的恶名,纠集大量三水籍为主的社会闲散和刑满释放人员,让团伙死灰复燃,并先后开设赌场、非法采矿、聚众斗殴、经营物流公司、土石方公司和砂场、垄断石潭村鱼塘租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5月27日,高明区检察院对董某某等16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之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将咬定专项斗争的三年目标不放松,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把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审细查,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同时,充分注重打防并举、标本兼职,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及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有更踏实的安全感、更真切的公正感、更实在的幸福感。




来源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喜欢本文?

记得给我们点个“在看”哦



南海法院积分平台上线啦!每天来「打卡」,就可以赚积分赢好礼!快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或点文末「阅读原文」参与吧!




就为我星标


喜欢就点个“在看”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