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不是一句空话!法官耐心调解,业主&物管多年积怨终化解
发生纠纷时,
当事人双方总是各执己见,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在来应诉之前,
上述事件的业主方甚至还说:
我们小区里的邻居有人劝我认栽,不要跟他们(物管方)在法院上见面。他们觉得法院会偏袒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他们交的税多,也有人劝我赶紧去请个有经验的律师,不然一定会输!……但我今天过来应诉,也不请律师,就一个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否有转机呢?
2009年,陈生购买涉案商品房,但没想到刚入住不久,这间商品房外墙便开始漏水,于是陈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漏水部位进行维修,但物业管理公司拖延未维修,后期还对陈生家断水断电。愤懑之下,陈生才拒交物业费。在通篇答辩意见中,陈生情绪比较激动,言辞恳切……
而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则起诉称,业主陈生拖欠物业管理费等共计10209.60元,请求法院判决陈生支付所欠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
不难看出,这是一起简单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金额不大,裁判思路简单,直接出判决也许是最省心省力的办法。但是承办法官冯雅婷考虑到本案其实并不是所欠物业管理费金额多少的问题,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都在怄着一口气。
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冯雅婷带领审判小组在7月12日前往涉案物业进行现场考察,首先前往被告陈生家中倾听其想法,并查看漏水原因究竟是否因为物业公司所导致。
随后,冯雅婷等一行人又前往物业管理处进行沟通,耐心细致、情理兼备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调解的深入进行,原、被告双方终于愿意静下心来倾听一下对方的看法。
经过一番商讨,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在7月16日前派维修师傅帮陈生解决漏水问题,陈生待修复工作完成后立即给付所欠物业费。
7月18日,承办法官接到陈生打来的电话:
冯法官你好,物业公司已经帮我修复了漏水的地方,物业费我也已经全部交了……”
最终,本案以原告撤诉结案。至此,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得以化解。
来源 | 民二庭 刘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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