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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说法 | 处理违章50元一条?三人非法获取暴利过百万,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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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某科技城三楼内,冯某正在上班,几位民警从门口走进,将其带上警车并扣押了冯某的手机、银行卡、手提电脑、电脑主机等。与此同时,在佛山市禅城某小区内,一对夫妻也被民警带上警车,并被扣押了数张银行卡、银行电子密码器、银行存折、移动U盘、计数账本、账单、手机等。
他们犯了什么事?
原来是跟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关!
听起来貌似很深奥,
但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情景再现
B:没问题,每条违章你给我xx元。
法院判决
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丽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冯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三、被告人叶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继续向被告人冯某追缴违法所得413200元,向被告人丽某、叶某追缴违法所得1835119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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