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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外返回人员核酸阳性!急寻接触者


兴安盟突泉县一境外返回人员核酸阳性

同乘航班人员和环境样本核酸均为阴性


兴安盟突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2月7日发布公告,突泉县境外返县人员乔某伟,12月5日由乌兰浩特机场闭环转运至县春天宾馆集中隔离。12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经兴安盟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正在县传染病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乘航班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人员和环境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关于外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人员
在呼和浩特市活动情况的公告
(2021年第58号)

 

2021年12月6日接兴安盟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该盟突泉县有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曾在呼和浩特市停留转机,现将乔某某在呼和浩特市的行程公告如下:

一、12月4日13:34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座位号30F),于15:00到达呼市白塔机场。15:32步行到达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外出,去机场咨询第二天登机事宜。后于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路边乘出租车到万达广场,于16:47在万达广场东门下车,进入后乘滚梯到达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就餐,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车返回下榻宾馆,17:42下车返回宾馆后再无外出。

二、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饭后约7:55左右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手续。8:20到达安检处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进行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呼和浩特-乌兰浩特(10:15—12:00)的G52813航班(座位号16D)到达乌兰浩特机场,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三、请与上述时间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2月6日晚,包头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的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目前在稀土高新区居住的柴某某为兴安盟一境外返回人员乔某某(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密切接触者。柴某某12月4日13时25分从天津滨海机场乘坐CA4843次航班(28A座位),于下午15时许到达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12月5日20时12分从呼和浩特火车站乘坐G2495号列车(4车厢001C座位),21时10分到达包头站下车。打车前往香江公寓居住。现柴某某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柴某某在包头站、市区活动期间密切接触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与柴某某行程轨迹重合或同车(厢)人员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柴某某在包头市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12月5日

20时12分:

乘坐G2495号列车(4车厢001C座位)到包头市。(全程佩戴口罩)

21时10分:

在包头火车站下车,打车前往香江公寓。(全程佩戴口罩)

21时23分:

到达香江公寓,到家后再未出门。(全程佩戴口罩)


12月6日

8时05分:

出门,下楼后步行至稀土高新区时代广场C座。(未佩戴口罩)

8时18分:

步行至民族东路与时代广场南侧无名路交叉路口时,在路边摊购买了一个煎饼果子,通过支付宝支付(收款人:春暖花开)。(未佩戴口罩)

8时22分:

步行至时代广场C座电梯,乘坐南侧的最东边电梯。(未佩戴口罩)

8时25分:

到达时代广场C座的单位在办公区办公。(未佩戴口罩)

10时:

独自一人驾驶私家车前往稀土高新区双良工地。

10时45分:

到达稀土高新区双良工地门口。(未佩戴口罩)

10时50分:

独自一人进入工地,无陪同人员,未进入工地深处。

10时55分:

独自一人驾车离开工地,前往黄河龙城对面一个小白河旅游基地办公大楼6楼,谈工作。(均未佩戴口罩)

11时40分:

独自一人驾驶车辆离开小白河旅游基地,前往时代广场C座。

12时01分:

路过三江尊园西门路北来一碗牛肉面时,进店内就餐。(均未佩戴口罩)

12时26分:

离开店内,直接驾车回到时代广场C座,将车辆停放在时代广场南侧无名路,后步行至C座大厅,乘坐电梯(北侧中间电梯)。(未佩戴口罩)

17时30分:

接到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电话,就乘坐电梯离开,下楼后驾驶私家车回到香江公寓,再未出门。(未佩戴口罩)

22时:

在稀土高新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上述时间与柴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包头稀土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2月6日,临河区收到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调查函获悉,SC4843次航班一名核酸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和乔某某于12月4日至12月6日在临河区活动。现将二人行程公布如下。


张某某行程轨迹:

12月4日10:50从天津市宁河区宁新花园92号出发到达天津滨海机场T2号楼,乘坐山东航空SC4843次航班,14:28到达呼和浩特白塔机场,14:51打滴滴车到达呼和浩特火车站,坐2635次列车(12车13号中铺),20:44到达临河后乘坐出租车前往通宝酒店。


12月5日06:40乘坐单位通勤车到达巴彦淖尔机场,21:30下班后,与同事自驾车去天吉泰某土菜馆买食物后返回机场宿舍。


12月6日11:20从巴彦淖尔机场打车到临河一职北侧兰州拉面馆吃面,后返回通宝酒店,14:30打车去浩宇家园朋友家,18:16打车返回通宝酒店。


乔某某行程轨迹:

12月4日乔某某在天津滨海机场乘坐SC4843次航班前往呼和浩特白塔机场,14:28到达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18:30乘坐飞机到乌海,19:40到达乌海后,由私家车接回乌海其哥哥家中休息。


12月5日08:32乔某某从乌海西乘坐K7910次列车(10车厢)回临河,10:10到达临河,出站后步行至胜利南路原北疆饭店公司宿舍。


12月5日10:48乔某某骑电动车去巴彦淖尔市医院住院部七楼心内科32号病房探视病人,12:00从巴彦淖尔市医院到河套书苑附近掌焖人快餐店就餐,在快餐店待了将近半个小时后,骑电动车返回胜利南路原北疆饭店公司宿舍,下午18:00步行到临河火车站站前广场西侧大同刀削面馆就餐,就餐30分钟后步行返回宿舍休息。


12月6日08:30乔某某与朋友驾车到四虎肉焙店,09:00去泰跃汽车办业务,在车行停留20多分钟,11:00在临河虹桥二手车市场(北环路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下车步行到学武胃肠专科医院看病,11:50在临河火车站附近的骨汤面快餐店就餐,用时50分钟左右;吃完饭后返回宿舍再未外出。


请上述时间与张某某、乔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或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0478—8527501

临河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0478—8312122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来源:兴安日报、呼和浩特晚报、包头晚报、巴彦淖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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