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锡盟1人被开除公职、1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警告处分
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阿巴嘎旗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一、洪格尔高勒镇政府综合保障和科技推广中心职工肖春刚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11月25日,肖春刚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G303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时,驶入G303国道1306KM+500M处路北侧路基下,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50.4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0月12日,旗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肖春刚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6月21日,肖春刚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查干淖尔镇阿拉坦图雅嘎查原党支部书记斯琴毕力格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5月27日,斯琴毕力格饮酒后驾驶无牌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别力古台镇至敖伦宝拉格嘎查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距离别力古台镇5公里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10.5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15日,旗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斯琴毕力格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8月23日,斯琴毕力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阿巴嘎旗委党校职工斯琴高娃饮酒驾驶问题
2021年12月18日,斯琴高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7日,斯琴高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巴彦图嘎苏木阿日宝拉格嘎查牧民党员满其尔饮酒驾驶问题
2021年2月7日,满其尔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14日,满其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自己受到处分,也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来源:阿巴嘎旗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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