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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锡盟发布通告,将全面加强进口水果监管!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加强进口水果监管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管控措施,严格防范通过进口水果输入疫情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进口水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将全面加强进口水果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进口水果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即必须在到货前24小时将货物到达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等信息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格落实“三专、三证一码、四不”要求,做到进口水果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依法索取、查验、留存进口水果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蒙冷链追溯码”的进口水果,一律不得加工、运输、销售和贮存。

(二)辖区进口水果经营使用单位和第三方仓储单位全部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按照“首站、首岸赋码、一码到底”的要求,及时在“蒙冷链”追溯平台上传清晰、完整、准确的产品信息。

(三)“首站”“首岸”经营者应对进口水果核酸检测实行“批批检测”的严格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进口水果的核酸抽样检测工作,确保进口水果在进入我盟辖区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未经核酸检测合格的进口水果严禁从“首站、首岸”经营者流向销售使用环节,进口水果、环境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使用。


二、落实落细人员防护措施
(一)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要督促、提醒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水果时全程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洗手消毒;严格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和“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对进口水果、环境及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抽样检测。

三、抓紧抓严日常监管
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进口水果的检查力度,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进口水果,选购时应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夹子或塑料袋套住手进行挑选,避免徒手接触进口水果外包装。购物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同时,鼓励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时扫码查验相关信息,并登记个人信息,便于追溯管理。对消费者未扫码登记或无智能手机的,应由进口水果销售方(户)进行实名登记。

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监督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对市场主体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以及违法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2日
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锡盟信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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