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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一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两人获4.5万元退费

近期

锡盟消费者协会办理一起案件

两人在锡林浩特市一培训机构

参加公务员考试、技术职称类考试培训

该机构存在未按培训合同履约和虚假宣传

经消协介入

培训机构为消费者退费4.5万元


案情介绍
自2022年1月7日开始,锡盟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12345热线转办案件,反映锡林浩特市一培训机构存在未按培训合同履约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锡盟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与两位消费者联系,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了解。 

其中一位消费者于2021年1月9日以微信付款的方式向该培训机构缴纳公务员培训费39800元,在经过三次考前培训后参加了公务员考试,笔试环节后未通过,要求经营者按约定退还全部培训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经营者还拉黑了消费者的联系电话,无奈之下,向锡盟消费者协会求助。
另一位消费者于2021年9月3日向该培训机构缴纳6800元培训费,双方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技术职称考前专业课程培训,如考试不能顺利通过将在30—45个工作日内退还学费。在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期间内,经营者仅在该地区开设过一次教育培训之后便停止培训。由于消费者未能顺利通过专业考试,按照与经营者之前的约定提出退还余款无果后,向锡盟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依法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锡盟消费者协会2022年1月10日向经营者下发了《消协组织约谈经营者函》就侵权事件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培训机构在经营范围中仅涉及到“教育技术咨询服务”并未办理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没考上不收费”等字眼诱导消费者,收取两位消费者专业教育培训费用共46600元;该培训机构在与消费者签订“培训合同”后,并未履行“没考上不收费”的约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综上所述,该培训机构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组织纠纷双方就退费事宜进行调解。面对法律明文规定,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接受锡盟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并第一时间为两位学员退费4.5万元,消费者表示满意,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


教育培训行业多为预付式消费,历来是消费投诉的热点。消费者选择培训机构课程的理由有很多,除了课程的实用性,还有一项重要因素是该课程考试的通过率。本案例消费者的投诉焦点为:该培训机构在不具备培训资质的情况下,隐瞒事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并且不按照宣传信息履行承诺,造成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提醒广大消费者


不要盲目相信培训机构课程顾问的一面之词。

对于招生广告宣传单上的陈述和承诺,要保持清醒及警觉,务必在进一步了解清楚后再行决定。

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关于课程内容、课时、退款等和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必须清楚明白,做到心中有数。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警惕:教育培训机构宣传“通过率百分百”“快速大幅提分”“一线名师”“命题人授课”“包过”“包教包会”等,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培训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经营者管理水平不一,师资力量千差万别,培训质量参差不齐,不仅严重影响服务品质,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

来源: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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