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个岗位!锡盟招聘,明起报名
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2022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8日(不含)至2004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附件1);
5.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其中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2净身高要求1.65米及以上);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含生源)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底;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5月8日之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报名。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8日8:30至5月12日17:30。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2)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2年5月8日8:30至5月13日12:00。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17:3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需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需将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以清晰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形式(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至xlglmgkzp@126.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核减或取消开考的招聘人数(不含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招聘岗位)调整到相同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原则上调整到同类岗位或报名交费人数多的岗位。
2.调整岗位招聘人数公布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的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3.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蒙汉兼通岗位笔试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试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非蒙汉兼通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生源地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纸质版一份。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7)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报考盟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1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B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阿巴嘎旗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1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汽车修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正镶白旗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3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线上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2)实施。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面试时间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盟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5、6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
(1)盟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5:清唱一首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满分40分;配乐演唱一首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满分60分。
(2)盟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6:演奏两首作品,每首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各占50分。
专业技能测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除盟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5、6以外,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人数较多的岗位,不能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提前组织抽签分组,按照面试成绩总体排序,各面试组不单独排序。
5.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盟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5、6,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导致应聘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超出1:1比例的,对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其他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导致应聘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超出1:1比例的,对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考察工作应该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在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和考察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上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规定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后辅警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以聘用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成绩有效期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仍有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岗位,经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划定笔试成绩补录分数线,从未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含面试之前各环节未按时参加人员)中进行补录。补录采取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薪酬及待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事宜,按照锡林郭勒盟和锡林浩特市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需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被记录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除报考费和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41073(盟公安局)
0479—8278199(盟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479—8225778(盟纪委监委派驻盟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479—8109925(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9
附件下载1:附件1.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2: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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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锡盟就业服务平台
监审:贺玉萍
责编:王大为
编辑:孟丽鹏
校检:魏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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