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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旗交警关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2017-01-06 赤峰公安

  为鼓励公民监督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翁牛特旗辖区内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1.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3. 使用假牌假证

4.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

5. 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6. 公路营运客车超员

7. 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

8. 校车超速、超员的

9.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10. 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行驶的

11. “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的

12. 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

13. 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有价值线索的

14. 驾驶其他车辆严重超员的

15. 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的相关举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便于查处和固定证据,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内容、车牌号码以及能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完整过程的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或同等标准的视频等信息,或者举报人采取协助现场控制等方式。

  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由交警大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100-200元奖励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有价值线索的另行奖励。


  举报电话:110

       0476-6340221

       0476-6340219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翁牛特旗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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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周海梅 编辑/王学波 审核/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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