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24一周赤峰地区多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及防范建议
综合上周赤峰地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发现,新发案件中出现了以“发放扶贫款”为由的诈骗手法,请市民注意加强对这类诈骗的防范。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再次出现,此类诈骗不仅容易使人上当受骗损失钱财,而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本期提示赤峰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将着重对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进行再解读。
我们来看一个受害人的亲身经历:
“我是警察 你的信用卡在洗钱”
一天,浙江温州的陈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来电,来电人自称是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威。为让陈女士相信其身份,电话里男子说出了身份证号等一系列陈女士的个人信息。刘威称陈女士涉嫌使用一张信用卡在进行“洗黑钱”,将被北京市公安局通缉。而随后,刘威话锋一转,表示可以帮助陈女士证明清白。挂断电话后,陈女士拨打114查询了来电号码的真伪,又按照对方要求给“北京市公安局”(骗子提供的诈骗电话)的电话打了过去。
没过多久,陈女士收到了两份文件,一份是“逮捕令”,另外一份是“保密协议”。此时,陈女士已经彻底认为自己惹上了麻烦,为证明清白,陈女士听从刘威的话,将总计6万元转入到对方提供的“公证账号”里。
接连几天,对方每天都会打来电话对陈女士进行“审查”,陈女士之后又将27万元转给对方。自此,以各种名义逼迫陈女士汇款的电话接连不断。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陈女士又陆续转给对方53万,总计转账113万。最终,她的异常举动引起了家人的注意并报警,警方初步调查发现,113万元汇款已经被转移到了境外。
其实,冒充“公检法”进行的电信诈骗几乎全部依照提前准备好的“诈骗剧本”进行,下面赤峰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以骗子使用的最为典型的“诈骗剧本”为例,让大家看清诈骗分子是如何按照剧本进行“诈”与“骗”的。
骗取受害人信任
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住址等隐私信息来骗取受害人初步信任。同时通过改号软件将诈骗电话号码显示为某地警方办公电话,受害人拨打114查询即可得到“验证”,由此进一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震慑受害人
骗子通过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心理。
恐吓受害人
骗子让受害人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为增强恐吓,使骗局更加逼真,骗子会通过虚假政法机关官网或网络传真给受害人发送“通缉令”,此后,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转变话锋,进行整个骗局。
转账
骗子会给受害人提出“证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即进行“资金调查”。所谓的资金调查,就是要求受害人把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遥控转账,骗尽钱财。
骗子会电话遥控受害人转账全程,直到受害人卡上的存款全部落入骗子手中。但这还不是骗局终结,很快,其还会继续威逼受害人转账。诈骗剧本要求,一旦上钩就要骗尽钱财,直到受害人卖房!
冒充“公检法”机关进行的电信诈骗,除了案例中“涉嫌洗钱”犯罪,还有利用诸如“法院传票”、“信用卡恶意透支”、“邮包藏毒”等方式恐吓受害人,接着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等为由的诈骗手法。
此外,如今上述诈骗手法也有新的变异,即骗子冒充与受害者关系密切的人,如子女、好友等,称自己因“嫖娼、伤人”等原因被拘留,要交罚款、交保证金后才能被释放,此时“办案人员”(骗子)会以多种形式介入(例如接过电话),向受害人证实或侧面印证“亲友”确实被羁押。受害人信以为真后往往急于帮亲友脱身进行汇款,最终被骗。此种诈骗手法介于冒充熟人诈骗与冒充“公检法”机关诈骗之间,需要市民们多加留意。
根据以上常见的诈骗手段,赤峰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电话让任何人将个人财产转进某个指定账户,即使有涉及案件的赃款需要追缴也会当面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即使外地公安机关因案情需要调查本市市民,也会通过公安机关程序知会本市公安局,由本市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一旦直接接到类似“**地公安机关”的电话,可先拨打本市公安机关办公电话或110进行查证。
⊙切不可点击陌生人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给予的网址链接。
⊙公安机关不会将通缉令或逮捕令寄到个人手中,不要相信陌生人从网上传给你的“通缉令”或“逮捕令”。
⊙遇事要多与现实中的亲友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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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赤峰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编辑/王学波 审核/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