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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逮捕!谁让你动了百姓的土
2017年6月,翁牛特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翁牛特旗某集团养殖场(一期)排放污染物,对水源、空气形成污染。
接到群众举报后,翁牛特旗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立即进行调查,调查发现,翁牛特旗某企业养殖场沼气站排污水泵出现问题,造成沼气站内暂存池污水外溢,污水通过泵房管道排放至泵房北侧,形成污水坑,造成环境污染。沼气站工作人员曾向负责人张某反映此问题,附近群众也曾几次向张某反映污染问题,均为未引起重视。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目前,张某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被翁牛特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7年4月,翁旗毛山东乡村民隋某,以乡政府修路占用其耕地为由,擅自将村基本草原48.5亩开垦为耕地,并种植上地膜葵花。期间,翁旗畜牧局、毛山东乡政府数次责令其对毁坏的基本草原恢复土地用途和原貌,隋某置之不理。
因隋某改变土地用途且数量较大,已涉嫌犯罪,翁牛特旗公安局于2017年7月立案侦查,并2017年7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隋某传唤至翁旗公安局接受讯问,隋某对其破坏草原开垦耕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隋某已被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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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周海梅
编辑/宋旭波
审核/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