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向辱警说“不”!林西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辱警案件!!
获悉情况后,林西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发布人进行核查。2月6日,将王某某抓获。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月6日,林西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执行拘留的那一刻,王某对当初的冲动行为追悔莫及。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
发表言论需谨慎
今年年初,公安部针对近期多地发生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甚至辱骂殴打事件,发布通告——
对于执法不规范的,应当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不留余地;
对于依法履职的,应当坚决保护,不能含糊!
对恶意抹黑民警执法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置,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2018年1月17日《人民日报》发声:为正当执法的民警撑腰——
为正当执法的民警撑腰
央视新闻发布: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法律责任——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n0534nsge5e&width=500&height=375&auto=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平安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清朗网络需要大家共同创建
任何背离民意
不遵守法律 不负责任的行为
都是被人民所唾弃的
都是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的
来源:平安林西
最高法等四部门:3月1日前黑恶势力自首者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