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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内蒙古公安厅:发现“套路贷”请及时报警

赤峰公安 2020-09-08
       

       在6日召开的自治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通报会上,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王来明通报,内蒙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打掉了多个“套路贷”诈骗团伙。其中,包头市公安局打掉的以陈某丰、陆某青为首的“套路贷”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3名,批捕53人,破案57起,经查,该团伙非法获利2亿多元。

       王来明副厅长介绍,“套路贷”往往被违法分子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犯罪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通过胁迫逼债、虚假诉讼、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侵吞受害人的财产。由于向银行或者其它正规机构借款需要一个审核的过程,未必能很快拿到钱,“套路贷”团伙便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受害人。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受害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

       王来明副厅长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借款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放款人会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放款人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的账户,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只有10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此时,骗子最常见的骗术是“不会真的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当还款日临近,借款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当借款人逾期或者无力偿还高额的欠款时,“套路贷”公司就通过在家门口泼油漆,一路尾随借款人等手段,使得借款人无法正常生活,只能躲躲藏藏。有的受害人通过这些公司借款后,原本借款金额为10万元,最后“滚雪球”滚成了400万元,甚至还损失了房产。

       因此,内蒙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进行高利贷款,要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千万不要轻信那些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广告信息;一旦发现可疑,请妥善保存相关借款凭证,并立即报警或者举报。群众可以选择拨打110报警,也可以向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71)6550480举报,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5号,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扫黑办)。

信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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