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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外地车辆进入赤峰市中心城区的最新规定!
关于调整市指挥部第3号通告有关外地车辆进入中心城区等事宜的通告
二、对湖北牌照车辆的司乘人员及乘坐其他牌照车辆的湖北籍人员通过高速公路进入中心城区,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凡是来自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车辆和人员通过高速公路进入中心城区,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除湖北及上述疫情较重地区以外牌照车辆和人员进入中心城区,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进入我市的非赤峰籍人员和自外地返回人员,必须积极主动、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对刻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13日
编辑丨王晴 审核丨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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