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速扩!外地车辆进入赤峰市中心城区的最新规定!

赤峰公安 2020-09-08


关于调整市指挥部第3号通告有关外地车辆进入中心城区等事宜的通告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当前春节返程和企业复产复工实际,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第3号通告第一条关于“非蒙D牌照车辆、非赤峰籍人员(查验身份证)不得通过公路进入中心城区”等内容进行调整。         一、对非蒙D牌照车辆通过高速公路进入中心城区可由赤峰南收费口和赤峰西收费口进入,分别由红山区、松山区加强人员配备,加大核验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二、对湖北牌照车辆的司乘人员及乘坐其他牌照车辆的湖北籍人员通过高速公路进入中心城区,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凡是来自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车辆和人员通过高速公路进入中心城区,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除湖北及上述疫情较重地区以外牌照车辆和人员进入中心城区,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进入我市的非赤峰籍人员和自外地返回人员,必须积极主动、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对刻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13日
信源丨赤峰发布
编辑丨王晴 审核丨杜江

相关链接


速扩!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补充说明来了!


赤峰市加强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居民进出管理!


2月8日后进入赤峰市的人员 请立即申报登记


内蒙古自治区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流动人口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申报登记的通告》


重要通告丨出入赤峰 请网上申报


重申“八个一律”严打涉疫违法犯罪


赤峰警方“八个一律”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


赤峰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依法严惩疫情期间七类涉医违法犯罪


公安部:故意隐瞒 拒绝隔离治疗 致病毒传播扩散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查


公安部: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赤峰公安涉疫警情通报


特事急办|内蒙古开通交管业务应急办理窗口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公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