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都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也没有哲学家。黑格尔这样评价孔子:
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西塞罗留下给我们的“政治义务论”,便是一本道德教训的书,比孔子所有的书内容丰富,而且更好。黑格尔认为,孔子的所谓“哲学”只是一些道德教条,而不是“思辨的哲学”。2001年9月,法国哲学家、解构主义的思想代表德里达来到中国,在北京、上海、香港进行了系列的访问和学术交流,他认为“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接着又补充说,思想和哲学并无高低之分。显然,他的补充是对咱中国人的安慰,以抚慰中国人那敏感易碎的自尊心。这些说法虽然我们听起来不顺耳,但我觉得是有道理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但不能说每个人都是哲学家。要说中国完全没有哲学,可能太绝对,但中国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和思辨的哲学则应该没有什么异议。冯友兰先生说:“中国哲学家之哲学,在其论证及说明方面,比西洋及印度哲学家之哲学,大有逊色。……在中国哲学史中,精心结撰,首尾连贯之哲学书,比较少数。往往哲学家本人或其门人后学,杂凑平日书札语录,便以成书。成书既随便,故其道理虽足以自立,而所以扶持此道理之议论,往往失于简单零碎,此亦不必讳言也。”冯先生的话可以概括为两点:中国哲学不善于论证;中国哲学不成系统,简单零碎。是为中国哲学之缺陷,而不善论证、缺乏思辨正是其中之一。后人常谈论孔子和老子的哲学体系或是系统,但是所谓道家和儒家的哲学体系是在后人不断地解释、添加(添加自己的思想)以及改造(按自己的喜好去解释甚至是篡改)中建立的,他们的体系是后人整理和加工出来的。到了近现代,则是把中国古代哲人的一些片断的思想套在西方哲学的形式上而已。而在孔子和老子那里,其著作本身是不够系统的。中国哲学家的著作确实存在概念模糊、不善论证的缺憾。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概念基本都是模糊的、含混不清的,他们很少给一个概念做出明晰的定义,“……中文里面的规定(或概念)停留在无规定(概念)之中。”[4]这种缺憾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后人可以对这些概念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喜好随意地解释,以至众说纷纭,观点林立,越说越糊涂。比如,儒家常讲“仁”、“义”,什么是“仁”,什么是“义”?道家讲“道”,什么是“道”?都没有给出确定的解释,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说法。林语堂说:“周代所有的古哲学家中,只有墨子和韩非子的风格接近有力的论证风格。孟子毫无疑问是伟大的诡辩家,然而他也只是对'利’、'义’等大而又泛的词感兴趣。其他哲学家,如庄子、列子、淮南子,只对漂亮的比喻感兴趣。墨子的门徒惠施、公孙龙都是伟大的诡辩家。”中国的哲学家特别喜欢使用类比推理的方法进行论证,孟子、荀子、庄子都是如此,比喻、寓言等手法的使用都是类比推理,而类比推理的结果是不确定的,是不能证明任何观点的。所以说,中国人心目中最雄辩的孟子其实是最不讲“理”的,他的论证不是思辨,而是诡辨。这种类比手法的运用虽然在文学上产生了迷人的效果,但在逻辑上却是一个缺憾。而更早一些的哲学家们则根本不去论证,直接就说出自己的观点,并认为它就是正确的。比如老子、孔子的言论都是如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为什么呢?他们很少去证明自己的观点,很少去思考“为什么”。但是,“关于什么原因、什么本原的科学才是智慧……在全部科学中,那更善于确切地传授各种原因的人,有更大的智慧。”(亚里士多德语)以下是黑格尔在其《哲学史讲演录》中关于中国哲学的评价的节选。黑格尔对中国所谓哲学的评价是致命的。 “中国人和印度人一样,在文化方面有很高的声名,但无论他们文化上的声名如何大、典籍的数量如何多,在进一步的认识之下,就都大为减低了。这两个民族的广大文化,都是关于宗教,科学,国家的治理、国家的制度、诗歌、技术与艺术和商业等方面的。但相果我们把中国政治制度拿来和欧洲的相比较,则这种比较只能是关于形式方面的;两者的内容是很不相同的。把印度的诗歌和欧洲的相比较,也有同样的情形。它的确和任何民族的诗歌同样光辉、丰富和有文化。古代东方诗歌的内容,如果只看成一种单纯幻想的游戏,似乎在这方面最为光辉,但在诗歌中重要的是内容,内容要严肃。甚至荷马的诗歌对于我们也是不够严肃的,因此那样的诗歌在我们里面是不会发生的。东方的诗歌中并不是没有天才,天才的伟大是一样的,但内容却与我们的内容不同。所以印度的、东方的诗歌,就形式论,可能是发展得很成熟的。但内容却局限在一定的限度内,不能令我们满足。我们也感觉到无论他们的法律机构、国家制度等在形式方面是发挥得如何有条理,但在我们这里是不会发生的,也是不能令我们满意的,它们不是法律,反倒简直是压制法律的东西。常人们让他们自己为形式所迷惑,把东方的形式和我们的平行并列,或者还更爱好东方的形式时,内容不同这一点,在作这类的比较时,是值得普遍注意的。” “我们看到孔子和他的弟子们的谈话〔按即“论语”——译者〕,里面所讲的是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辩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西塞罗留下给我们的“政治义务论”便是一本道德教训的书,比孔子所有的书内容丰富,而且更好。我们根据他的原著可以断言:为了保持孔子的名声,假使他的书从来不曾有过翻译,那倒是更好的事。”关于《易经》:“中国人说那些直线是他们文字的基础,也是他们哲学的基础。那些图形的意义是极抽象的范畴,是最纯粹的理智规定。〔中国人不仅停留在感性的或象徵的阶段〕,我们必须注意——他们也达到了对于纯粹思想的意识,但并不深入,只停留在最浅薄的思想里面。这些规定诚然也是具体的,但是这种具体没有概念化,没有被思辩地思考,而只是从通常的观念中取来,按照直观的形式和通常感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在这一套具体原则中,找不到对于自然力量或精神力量有意义的认识。”“八卦一般地是涉及外界的自然。从对八卦的解释里表示出一种对自然事物加以分类的努力,但这种分类的方式是不适合于我们的。中国人的基本质料还远不如恩培多克勒的元素——风、火、水、土。这四个元素是处于同一等级的质料而有基本的区别。而相反地,在这里不同等的东西彼此混杂在一起。”“另外还有需要提及的,就是中国哲学中另有一个特异的宗派,这派是以思辩作为它的特性,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一种特殊的宗教。中国人有一个国家的宗教,这就是皇帝的宗教,士大夫的宗教。这个宗教尊敬天为最高的力量,特别与以隆重的仪式庆祝一年的季节的典礼相联系。我们可以说,这种自然宗教的特点是这样的:皇帝居最高的地位,为自然的主宰,举凡一切与自然力量有关联的事物,都是从他出发。与这种自然宗教相结合,就是从孔子那里发挥出来的道德教训。孔子的道德教训所包含的义务都是在古代就已经说出来的,孔子不过加以综合。道德在中国人看来,是一种很高的修养。但在我们这里,法律的制定以及公民法律的体系即包含有道德的本质的规定,所以道德即表现并发挥在法律的领域里,道德并不是单纯地独立自存的东西,但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所以中国人既没有我们所谓法律,也没有我们所谓道德。那乃是一个国家的道德。当我们说中国哲学,说孔子的哲学,并加以夸羡时,则我们须了解所说的和所夸羡的只是这种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姊妹间的义务。这里面有很多优良的东西,但当中国人如此重视的义务得到实践时,这种义务的实践只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内心的情感,不是主观的自由。所以学者们也受皇帝的命令的支配。凡是要想当士大夫、作国家官吏的人,必须研究孔子的哲学而且须经过各样的考试。这样,孔子的哲学就是国家哲学,构成中国人教育、文化和实际活动的基础。但中国人尚另有一特异的宗派,这派叫做道家。属于这一派的人大都不是官员,与国家宗教没有联系,也不属于佛教。”“中国是停留在抽象里面的;当他们过渡到具体者时,他们所谓具体者在理论方面乃是感性对象的外在联结;那是没有〔逻辑的、必然的〕秩序的,也没有根本的直观在内的。再进一步的具体者就是道德。”“从起始进展到的进一步的具体者就是道德、治国之术、历史等。但这类的具体者本身并不是哲学性的。这里,在中国,在中国的宗教和哲学里,我们遇见一种十分特别的完全散文式的理智。——人们也知道了一些中国人的诗歌。私人的情感构成这些诗歌的内容。中国人想像力的表现是异样的:国家宗教就是他们的想像的表现。但那与宗教相关联而发挥出来的哲学便是抽象的,因为他们的宗教的内容本身就是枯燥的。那内容没有能力给思想创造一个范畴〔规定〕的王国。”
来源:转自哲思学意,图文版权均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告知
ISBN 978-7-5426-7301-8
售价:68元
为了帮助广大的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和了解党规学的基础理论,人民出版社近日出版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编、柯华庆主编的《党规学(党员干部版)》一书,即日起全国新华书店发行。该书系统探讨了党规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党规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党规的渊源和效力、党规的功能、党规与道德的关系、党规的运行机制等重要问题。全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将党规分为党章、建设类党规和领导类党规,对党章、重要的建设类党规和重要的领导类党规进行了细致解读与深刻分析,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应当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原则,力图做到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结合,给党员干部们提供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