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后被查出重病,公司居然要求我提前离职,这合法吗?
听说,最近北京有家公司的一名女员工递交了辞职信后被查出癌症,公司要求该员工在指定日期离职,员工请求公司将其社保、医保延至8月底,但遭到拒绝。
辞职预告期
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工会君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职预告期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一项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预告期内要求劳动者提前离职。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辞职信中写明:“本人最后工作日为三十日满的日期”。表明劳动者对于自己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有明确的预期,则用人单位不宜提前要求其离职。
如果发生劳动者在预告期内被查出患有重病,并且请求用人单位在预告期满之日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
一般认为,用人单位出于情理上的考虑,不应该在预告期内提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当然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除外。
辞职需要理由吗?
辞职是指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业自由”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因此,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任何理由。
不过,为了避免劳动者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法律对于劳动者辞职规定了预告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交了辞职信
还能收回吗?
一般情况下,辞职通知一旦到达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即发生法律效力,除非劳动者可以举证证明其是在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作出的辞职行为,或是其作出辞职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
劳动者辞职需不需要
经用人单位同意?
不需要。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只要劳动者履行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双方的劳动合同在预告期满之日自行解除。
企业可以和患病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
即使劳动者患病处于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会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享有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后即进入医疗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换而言之,如果劳动者存在第三十九条的情形(严重违纪等),或者双方是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劳动者患病处于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深圳工会
编辑I 灯小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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