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员工跨年度休年休假?
虽然职工的年休假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但这种统筹安排并不是指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意安排。实际上年休假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尽量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当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时,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劳动者同意。
一、案例
2014年10月8日,陈三妹(化名)通过层层选拔,最终通过笔试和两轮面试,加入了一家大型上市民营电脑配件销售企业的,担任财务稽核专员一职。
公司的财务部门由30位员工组成,每天都为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整理账册,工作十分繁忙,经常都要加班。虽然陈三妹入职以来,从来都没有享受过年休假,但公司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所以所有的员工也没有什么意见。
在2016年将要结束时,工友们已经预期到公司可能不会安排年休假,所以部门已经一早就着手制作全公司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台账,并送报董事长审批。但很奇怪,公司董事长一直没有审批通过。一问之下,才知道公司已决定2016年不发未休年休假工资,未休的年休假统一安排在2017年第一季度享受。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陈三妹一方面觉得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享受年休假了,但另一方面又觉得很失落,因为未休年休假工资没有了。那么,公司到底能不能安排员工跨年度休年休假呢?
二、律师说法
实践中,当年休假无法在当年安排的时候,一般用人单位会安排员工跨年度休假,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上述规定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第一,虽然单位可以统筹安排年休假,但这种统筹安排不能太多随意;第二,年休假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尽量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第三,当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时,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劳动者同意。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跨年度休假,但该安排不具有任意性,并非用人单位的权利,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并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才可以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实践中,很多企业会将年休假安排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赋予企业自主决定权,甚至规定不管因什么原因员工未在当年休完年休假的,均视为放弃年休假。类似的规定虽然从形式上看有制度依据,但由于违背法律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仍需要按未休年休假的时间依法支付工资。
编辑 灯小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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