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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法学正成为“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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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修发布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在“法学”一级学科之下,首次纳入“卫生健康法学”二级学科。根据文件规定,卫生健康法学是以卫生健康法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医疗服务主体及医疗行为法律规范,药品与医疗用品生产、运输、使用等法律规范,医疗社会保险、健康保险、社会救助、互助保险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法律事务;其研究方向涵盖公共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学等。卫生健康法学正式获得二级学科的“身份”,对于研究者、从业者、学子们意味着什么呢?

法学新学科:直面挑战 迎接未来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李昕怡  王岳

卫生健康法学被列为研究生教育学科的二级学科,是我国法学学科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有利于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学研究的发展,也将为卫生健康领域法律实务处理提供更科学、更全面的理论基础。

学科建设的历史回顾

第一阶段:卫生法学课程开设。

在我国,卫生法学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上海医科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浙江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先后开设卫生法学课程。此后,其他医学院校陆续开设相关课程,一批卫生法学教材也相继出版。为了更好地开展卫生法学教育,推动卫生法学师资培训、教材编审以及教学经验交流,1989年5月,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成立医学法学专业学组。

第二阶段:卫生法学专业发展。

1996年,南京铁道医学院在国内率先开设4年制法学(卫生法律方向)本科专业。此后,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相继开设法学(卫生法方向)、法学(医事法方向)本科专业。

医学院校在本科专业招生的基础上,着手开设卫生法学硕士专业。北京中医药大学于2011年开始招收中医药法律与政策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主设置目录外的医药卫生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17年正式获批法律硕士授权点。西南医科大学于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收以医事法学为特色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阶段:卫生健康法学成为新型“显学”。

近年来,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卫生健康法学逐渐成为法学领域的“显学”。国内法学院校普遍从卫生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开始试水,例如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伴随法学院校规模化的加入,未来将有更加多元、更加充裕的人才补充到卫生健康法学领域。

最新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中明确“卫生健康法学”的二级学科地位,将极大地推动卫生健康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相信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热爱卫生健康法学的年轻人加入这一领域,在公共卫生、临床医事、健康产品、医疗健康保障等领域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开拓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走过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卫生健康法学的院校教育已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卫生健康法治人才,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卫生健康法治需求。

学科教育面临的挑战

当前,卫生健康法学的学科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学科定位不明确。卫生健康法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此前并未被严格认定为独立的二级学科,仅作为法学或相关专业的应用方向,或者作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由此,导致卫生健康法学学科体系并未真正建立,学科定位也不明确。

交叉融合不充分。培养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法学和卫生健康课程都应是教学重点。卫生健康法学课程中,除传统法学教育的通识课程之外,还需辅以医学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社会学等医学人文教育的通识课程。然而,法学教育和医学教育一直都是职业壁垒很高的学科,两大模块交叉融合困难重重。

复合型师资不足。卫生健康法学作为一门跨专业、重实践的学科,需要一批具备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教育背景的教师队伍。然而,目前具备这些条件的教师极少。现有的教师、研究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多为法学专业背景出身,对于卫生健康行业缺乏了解。

教材选择困难。从数量上看,目前能够查询到的关于卫生健康法学的教材已经多达五十余种,但由于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文件不仅数量多而且修订频繁,教材内容的更新往往跟不上时代的节奏,且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突出。由此,导致院校选择教材困难,进而影响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实务训练不足。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但目前的课程设置没有给予学生足够的接触实践的机会。由此,导致卫生健康法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甚至面临“就业难”的窘境。

学术研究水平不高。卫生健康法学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不仅缺乏创新性和实践性,更难见到具有学科特色的学术理论与研究范式;不仅设立卫生健康法学专栏的期刊屈指可数,更鲜有以卫生健康法学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期刊。在法学类权威期刊中,卫生健康法学研究成果通常被归类于传统的民法、行政法或者刑法等主题之下,极大地影响了卫生健康法学青年学者的学术规划与职业发展。

卫生健康法学的未来走向

社会需求是法学发展的驱动力和导向仪。卫生健康法学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更应顺应社会需求,与时俱进完善学科体系。

在基础理论方面,应对庞杂的法学、卫生健康等学科内容进行梳理与整合,在理顺底层逻辑的同时,结合法律实务对基本理念、基本原则等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进而形成融会贯通的学科体系。

在教学机制方面,法学院校、医学院校务必准确把握卫生健康法学研究平台、研究团队建设的关键点,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创新联盟,形成开放式动态教学机制,共同为卫生健康法学发展贡献力量。

在课程设置方面,除要注重法学课程与卫生健康课程的有效衔接外,还要加强特色课程的建设,重点关注预防医学、基因编辑、生物安全、人工智能等前沿问题,使卫生健康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同时,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卫生健康法律问题也应被纳入教学内容。

在服务学生方面,卫生健康法学教学要以问题和案例为导向,巩固学生的实践思维。院校应承担起相应责任,与重点行业做好就业前对接,为学生提供更多不同类型的实习岗位,帮助学生更好地适用未来的职业岗位。

在师资培养方面,医学院校和法学院校要深度合作,在逐年增加硕士培养数量的同时,探索复合型卫生健康法学博士的培养路径。卫生健康行业是专家密集型行业,只有培养出高质量的博士人才,才能为未来的卫生健康法学高等教育源源不断提供师资力量。

建设高水平学科的三条路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梁迎修

将卫生健康法学新增为法学二级学科,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为了适应法治社会建设新要求而进行的重要调整和科学优化。获得法学二级学科身份,标志着卫生健康法学的春天已经来临。法学院校应当把握时代赋予的重大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卫生健康法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

学科发展必须回应社会发展需求,法学二级学科目录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法学知识体系更新而进行相应调整。得益于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健康中国建设国家战略的双重驱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加强卫生健康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法学二级学科目录是法学院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参考依据,增设卫生健康法学为法学二级学科,必将激励法学院校把更多的教育资源配置到卫生健康法学领域,为我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客观而言,相对于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法学二级学科,卫生健康法学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建设水平与社会发展需求尚有差距。建设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应当符合法学学科建设规律,同时充分考虑卫生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内涵。

具体而言,可参考如下三条路径:

第一,加大对卫生健康法学学科的资源投入。卫生健康法学发展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充足的资源投入。法学院校应当在师资配备、招生指标分配、经费支持以及专门研究机构设立等方面,向卫生健康法学学科适度倾斜。国家层面可以考虑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高层次人才项目等途径,对卫生健康法学学科进行特殊支持。

第二,深化法学院校与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部门的协同合作。建设高水平卫生健康法学学科有赖于法学院校与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部门的通力合作。可通过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到法治工作部门挂职、法治工作部门优秀实务专家到高校任教或参与研究、在法治工作部门建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深化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的协同合作。如此,既有利于法学研究工作者提升法律实务技能,了解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实践的最新进展,发现提炼有价值的问题,传播最新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又可以发挥法治工作部门优秀实务专家的专业优势,培养出符合实际的复合型卫生健康法治人才。

第三,推进卫生健康法学对外交流与合作。可通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研究、互派访问学者等形式,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在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向国外传播中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培养复合型卫生健康法学人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窦家应

权利与健康是人类文明社会一直重点关注的主题,卫生健康法学正是保护和服务于人类权利与健康的重要学科之一。日前,卫生健康法学被列为研究生教育的二级学科,标志着国家对于卫生健康法学的日渐重视。

法学与医学并称为最为古老的两大学科,而两大古老学科在卫生健康法学中被有机地统一起来了。虽然人们都了解法学和医学于人类、于文明、于社会的重要性,但长期以来,本应居于重要地位的卫生健康法学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或由于法学和医学的割裂,或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隔膜,在法学学科和医学学科体系已经成熟多年以后,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建设才姗姗起步。

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建设亟待加强,是学科发展的需要,更是法治实践的迫切呼声。近些年,医疗纠纷解决、医学伦理判定、卫生执法规范等法律实务不断增多,都需要卫生健康法学在其中发挥专业的定分止争的作用。单纯的法学或者卫生健康学都无法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的。法学可能片面强调权利和程序,却不一定能够顾及医学科学的准确性;卫生健康学可能专注于科学的精确性,却容易忽略法学对权利保护的现实性和可能性。

目前,从事卫生健康法律实务的法律工作者大多数擅长的还是卫生健康学。实践发现,在解决医疗纠纷的过程中,接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对一份医疗事故鉴定书发表非常专业的意见,却会在举证责任上出现基础性的失误。而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对执业医师或医疗机构不符合卫生技术规范的地方精准地挑出问题,却会因执法程序的瑕疵而在诉讼中败诉。

卫生健康法学的学科建设和学科教育,正是着眼于培养既精通医学、公共卫生、药事等卫生健康知识,又擅长法律实践的专业人才。

卫生健康法学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二级学科,随着学科体系的不断成熟,相信一定可以培养出越来越多精通卫生健康法学的专业人才,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不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律纠纷的预防和解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复合型的卫生健康法学人才必将在未来开辟出一片更新的天地。

编辑:宁艳阳

审核:孔令敏 陈飞

制作:中小卫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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