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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凤仪:提多项重点监管,持牌机构炒人须披露有否涉内部调查


香港证监会昨日举行合规论坛,副行政总裁及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在会上提出多项重点监管工作,当中提到为持牌机构引入新规定,即持牌机构必须就终止雇用持牌人士作出披露,该名人士在雇佣关系终止前6个月内,是否涉及公司的某项内部调查。

为更有效追踪「滚动的坏苹果举措」

梁凤仪表示,上述规定是「为了更有效追踪『滚动的坏苹果(rolling badapples)』的举措」,即指持牌人士在转职时因隐瞒失当行为纪录而有可能在另一公司重犯不当行为。她表示,证监留意到有持牌机构的关联方疑似涉嫌与非法问题有关连,如在香港进行疑似有欺诈成分的伦敦金活动,或招揽内地投资者在网上进行未获核准的外汇按金交易。

证监同日亦就此议题发出通函,提醒任何未经批准持牌法团在内地进行未经批准的外汇按金交易,均属违法;持牌法团的关联方可能在内地进行涉嫌非法活动,包括未经核准的股票经纪服务、具欺诈成分的众筹活动或点对点网络贷款,不当行为可能导致监管行动,可能会被暂时「钉牌」。

关注持牌机构向大股东提供融资

梁凤仪亦着墨于审慎及操守监管方面的工作,尤是与证券保证金融资有关的信贷及市场风险。她表示,该会主要关注的方面主要是与持牌机构属同一集团的公司或放债人透过复杂交易向大股东提供融资,并以他们质素成疑的股份作为抵押品。

她指,明白结构性融资有其用处,但持牌机构亦应留意复杂结构及欠缺透明度的融资背后的财务风险。

她又称,按证监于去年底的调查发现,复杂产品的销售额有所上升,但散户不一定完全理解产品条款、特点和风险,认为公司须制订措施,以遵从合适性责任。

创新及科技亦是证监主要工作之一,梁凤仪指证监正采用Suptech的监管科技,以识别异常行为、系统性监管缺失及重大的合规问题。

为持牌机构交易提供通用内容及格式

证监亦准备制定业界标准,为持牌机构的交易相关数据提供通用的内容及格式,并提供方便的途径以上载至证监的平台。

梁凤仪亦提出证监短期内会进行的检视工作,主要是评估跨界别风险,有本地及海外监管机构曾表示有兴趣参与持牌机构的离岸入账框架和转移定价方法的现场视察工作,有机会与其他监管机构联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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