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要求上市申请人,须制定ESG机制,并在招股书中披露
来源 | 信报财经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近年来越来越受重视,目前全球逾55家证券交易所提供ESG报告指引,其中的18家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需披露ESG报告。
港交所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ESG),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港交所,于7月24日修订有关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指引信 – HKEX-GL86-16(首次公开招股指引信),要求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额外披露企业管治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以保证在上市时符合港交所在企业管治及ESG的要求。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首席营运总监伍洁旋说:「促进可持续发展、良好企业管治及多元化是联交所进一步提升上市发行人和市场质量的工作重点。建立企业管治及ESG合规文化应属上市公司的首要任务,修订后的首次公开招股指引信将可为新发行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申请IPO时,须制定ESG机制
新上市公司在香港挂牌上市后,需要遵守ESG的相关规定。
伍洁旋强调,企业在申请上市时已要制定其ESG机制,「我们会同新上市公司讲,ESG不是上市后的事……亦提醒保荐人,(协助IPO上市时)一定要包括及考虑ESG风险。」
招股书,须披露潜在风险
伍洁旋重申,IPO在上市前已应注重ESG事宜,绝不应是上市后才开始有此想法(afterthought)。她说,「如果有重大的ESG风险,在上市文件及招股书都应该要列明。我们在审核上市时,都要(IPO申请人)披露有什么ESG风险及如何去控制。」
同时,港交所亦建议IPO申请人尽早委任董事,以便他们能够共同参与制定必要ESG机制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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