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财富,又一家中概股通过港交所聆讯,拟香港IPO上市
2022年6月22日,诺亚控股私人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Noah Holdings Private Wealth an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NOAH)在港交所披露已通过聆讯的招股书,拟申请于港交所第二上市。
诺亚控股上市文件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2/104536/documents/sehk22062200177_c.pdf
诺亚财富(Noah),于2010年11月10日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截至6月21日收市其收报17.03美元,目前其总市值为10.25亿美元。
诺亚财富,作为中国领先的高净值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为高净值及超高净值的个人和机构管理财富,并致力于提供优质的资产配置及其他综合客户服务。公司具有全球资产管理能力,于中国内地的84个城市以及于香港、台湾、纽约、硅谷及新加坡开展业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1年总收入计,诺亚财富是中国第八大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于中国高净值财富管理服务市场占约3.7%的市场份额,也是中国最大的独立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于中国独立高净值财富管理服务市场占约21.5%的市场份额。
诺亚财富通过1,300多名理财师组成的全球网络,于2021年向42,764名客户分销了人民币972亿元(153亿美元)的投资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诺亚财富资产管理规模达人民币1,560亿元(245亿美元)。
诺亚财富在多个司法权区取得所有的必要牌照及许可:
诺亚财富从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其他业务三个业务分部产生收入。
1、财富管理
当客户购买财富管理分公司推荐的相关投资产品提供商所管理的基金,财富管理分公司有权就所提供服务从基金或产品提供商收取服务费用,包括:基金成立之时收取募集费收入、提供持续投后管理服务而从基金收取管理费、基金的部分业绩报酬收入等,公司亦透过转介客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赚取募集费收入。
2、资产管理
当客户购买的投资产品由歌斐发行,则歌斐有权以基金管理人的身份收取费用,包括:
募集费收入、基金管理费、业绩报酬收入等。
* 歌斐为诺亚财富的并表联属实体
3、其他业务
公司亦从财富管理分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其他服务分部收取其他服务费:
财富管理:从投资者教育业务及提供其他综合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
其他服务:从客户就放贷业务及提供其他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上市文件显示,在过去的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个财政年度,诺亚财富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92亿、33.06亿和42.93亿元人民币,相应的股东应占净利润分别为8.29亿、-7.45亿和13.14亿元人民币。
招股书显示,诺亚财富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A类股股东每股可投1票,B类股东每股可投4票。其在香港上市后,不同投票权架构将终止,所有B类股将转换为A类普通股。诺亚财富在香港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
所有B类股份由联合创始人汪静波女士、殷哲先生持有,其中:
汪静波女士,持股22.7%,拥有49.1%的投票权;
殷哲先生持有,持股5.7%,拥有11.7%的投票权;
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何伯权先生,持股5.5%;
章嘉玉女士,持股6.9%;
沈南鹏先生,持股6.2%;
吴亦泓女士、杨子江先生、姚劲波先生、陈志武博士、潘青先生、周理高先生持股不足1%;
其他股东:
Yiheng Capital Partners, L.P,持股11.0%;
FIL Limited,持股7.6%。
诺亚财富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六、中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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