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收紧靴子落地?网传小作文再现更多细节
8月27日,证监会发布《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提及“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这次的传闻则从更细节的层面对应证监会发文。
来源 | 汉鼎咨询
近日传出几则关于IPO、再融资的政策讯息,流传出的内容主要涉及一级市场审核趋势变化及各板块审核思路。按照过往情况来看,“小作文”满天飞之后,监管具体回应及政策或也将明确落地。
结合两篇传闻的具体内容,汉鼎咨询课题组认为IPO、再融资审核将继续收紧的趋势已较为明晰,后续可能会有一些具体举措发布,靴子即将落地。
IPO审核趋势传闻
有市场传闻称某交易所老师近日就《拥抱全面注册制,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服务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主题分享。
从传闻内容总结来看,后续IPO审核将持续收紧、审核周期变慢,具体放开时间将取决于二级市场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传闻内容属实,除了此前已明确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的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外,主板也将服务科技创新。就此而言,国产替代、关键技术领域突破的企业迎来机遇。后续核心技术先进性、细分领域竞争力、科创成色、技术成果等要点或成为各板块共通的审核内容。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可能被重点问询商业落地能力。
另外在其它板块持续收紧的情况下,持续倡导高质量扩容并不断进行政策优化的北交所受理、审核及上市企业数量或将显著增长。
流传出的政策内容具体如下:
一、审核节奏
(1)二级市场持续疲软的情况下,IPO审核收紧态势仍将持续;
(2)早期案例不具备参考性,拟上市企业要多参考2021年科创属性开始实质性审核以及审核收紧后的案例;
(3)上市企业需符合国家高质量发展需求;
(4)审核周期将会变慢许多,乐观预计科创板1年,创业板2年,主板1年半,红筹企业因为有多个主管部门审批会慢一些。
二、板块审核思路
(1)主板网传的鼓励限制清单实操中已经执行;
(2)主板也要服务科技创新;
(3)主板看重经营稳定性、行业代表性;
(4)科创板亏损企业仍然可以上市,但要充分说明连续多年收入增长、同时连续多年亏损的情况,以及何时可以实现盈利;
(5)第五套标准新申报已经暂停,已受理企业继续审核;
(6)科创属性要尽量适用4个常规标准;
(7)上市企业规模要和科创属性综合考虑,极具科创属性的企业规模可以适当小。
三、个别行业审核思路
(1)自动驾驶和氢能行业商业化程度不足,不鼓励;
(2)光伏、储能行业公司需要充分论证技术优势,储能集成类企业明确不能上市;
(3)AI企业看重商业落地能力。
再融资审核趋势传闻
另据市场传闻,监管在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再融资相关要求。
对于再融资审核,证监会此前已明确公布的监管规定为:
(1)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需适当限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2)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
(3)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业,严限多元化投资。
而此次流传出的政策内容,对上述监管安排进行了细化。
具体要点
(1)再融资预案董事会或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董事会(孰早)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亏损的企业,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与本次再融资董事会决议日的间隔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并重点关注融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问题。
(3)对于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公司须将超过净资产10%部分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
(4)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须达到70%,同时公司须充分说明披露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近5个会计年度存在多次融资的,历次融资均须符合前述要求。
(5)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审核中需结合再融资预案披露时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所涉业务运行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此前已公告再融资预案或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但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不予受理。
已受理或已取得批文的项目,不适用本次优化措施。但对于涉及破发、破净、不符合融资间隔连续2年亏损在审项目的发行时机,视市场情况有序推进。
二、不适用相应措施的情形
(1)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针对破发、破净、连续亏损企业再融资的相关监管要求。
(2)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国家重大战略方向和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措施。
(3)行业整体破净或亏损的,以及选择未盈利标准上市仍持续亏损的企业再融资不适用相应的措施。
(4)上市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重组交易对价、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重组相关用途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措施。
总结来看,不论上述消息是否全部拥有确凿证据,一级市场仍将持续收紧的趋势已较为明晰,相关举措后续可能陆续落地。此外,无论IPO或是再融资,目前来看对于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企业仍呈鼓励、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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