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细节出炉,门槛3000万港元
12月19日,香港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细节,包括申请资格准则、获许投资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申请居留权规定、以及外来人士置业印花税的「先免后征」安排等,拟于明年年中正式推出和接受申请。
18岁或以上合资格人士,包括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华籍居民均可提出申请。他们需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规定,且无不良纪录。
资产方面,申请人须证明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元的净资产,并须投资最少3,000万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投资最少2,700万元于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等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并向全新成立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元,该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管理。
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和受养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不多于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
如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如申请人未能符合该规定,但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不少于七年,则可申请无条件限制地在香港逗留。如申请获批,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
另外,香港将修订法例,让新计划的获批申请人在港购置住宅物业时,与外来人才同样获得暂免缴付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的安排。
详情可参阅以下概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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