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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要求!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淳安发布 2022-01-15




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紧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单位主体指的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控;落实物资准备、环境消杀、防疫宣传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单位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单位职工个人健康管理档案,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督促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及时就医排查;对高风险岗位员工按照要求开展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单位、场所入口处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立即按要求落实管控,及时报告属地乡镇处置。


三、加强人员外出管理

各单位须建立外出往返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因公因私外出审批,非必要不跨省流动,确需外出的,须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谁审批,谁负责;要及时排查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涉疫情况及时报告属地乡镇。


四、加强会议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须提前报备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年会、庙会、大型文艺活动、大型论坛、送戏下乡、展销促销、农村集市等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的,五桌以上聚餐必须要严格落实报备、审批以及控制人数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 加大疫情防控问责力度

行业、职能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部门和单位作通报批评、停业整改等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淳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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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防控办

编辑:王蕾

责编:姜智荣审核:余清梅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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