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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200万元!15日10点,淳安这类消费券第一轮开抢!

淳安发布 2022-12-10


日前

淳安发布了《致全县备案

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对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

大家都很是关注

好消息来啦!!!

淳安要对完成淘汰置换的车主

发放补贴啦~



淳安县出台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补贴政策,对消费券发放之日起至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前完成淘汰置换的车主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补贴,共计200万元



第一轮消费券

将于7月15日(本周五)

上午10点

正式开抢



“早淘汰置换多补贴 、晚淘汰置换少补贴

逾期淘汰置换和备案满7年以上不补贴”

谁可以领取、怎么领取消费券

快来了解下


01谁能领取消费券?

领取消费券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淘汰车辆须在本县公安机关备案7年以内,且悬挂淳安地区备案牌照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2.淘汰车辆信息在淳安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数据库中。

02消费券如何领取?

政府端在“支付宝-消费宝-派券平台”投放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消费券,并注明使用有效日期。淳安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数据库中的车主可通过“支付宝-消费宝-地方消费券领取入口-“醉美”杭州绿色e行-淳安县”入口,领取消费券。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打开支付宝搜索消费宝


第二步

选择地方消费券领取入口

点击“醉美”杭州绿色e行


第三步

选择淳安县 领取消费券


政府端在“支付宝-消费宝”投放11000张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券,其中,7月份投放300元置换券3000张,8月份投放200元置换券3000张,9月份投放100元置换券5000张。置换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未在有效日期内使用完的消费券作废处理。










03消费券如何使用?

车主需携带有效证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置换点办理淘汰置换,消费券必须用于置换新车,只淘汰不置换无补贴。车辆淘汰置换应当在同一置换点完成,且旧车淘汰、置换新车、上牌应当登记为同一人(如果车辆已经遗失,可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灭失手续,凭灭失证明参与置换)。置换点通过“浙江e行在线”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淘汰置换,并通过支付宝核减消费抵扣券补贴金额。



注意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扫码查看淳安县各乡镇

淘汰置换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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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来源:县市管局

编辑:张婧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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