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深圳骑电动车要有证,没证扣车罚2000!现已征求意见!
The following article comes from 深圳大件事 Author 王睦广
深圳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以后咱们电动车可不能乱骑上路啦~
或会因骑了违规电动车被罚1000元!
或会因没备案被罚2000元!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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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深圳市法制办昨日发布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味着深圳拟全面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
但是这是一个征求意见稿
要先征求意见至8月
至于何时出台仍是未知数!
这两个拟增加规定,了解一下
❶ 在现行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需备案的基础上,拟规定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也要先备案才可在准行区行驶。
❷ 拟增加规定,交警在划定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时。
骑违规电动车拟扣车罚1000
今年5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公布,该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中间为过渡期。这一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范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被视为将会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
违反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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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产禁售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禁驶的(骑违反规定的电动车),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一千元罚款。
据了解,上述罚则与目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类似。
什么电动自行车是符合规定的?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规范要求: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未备案电动车上路
或被扣车并罚2000元
根据《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动自行车要经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路行驶。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予以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载有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的二维码作为备案凭证。
• 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备案后须安装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身份识别芯片。据了解,目前深圳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需要备案。
• 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经审核合格的非特定行业电动自行车予以备案并核发备案凭证。
《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驾驶未经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两千元罚款。
以后骑电动车可能要凭证上路哦!
不论你是快递小哥儿还是载娃上学的妈咪
反正不论你是谁!
违反这些规定也可能被罚
为强化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还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安全事项罗列了系列规定,比如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乘坐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等。
此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处罚条款,为交警执法提供依据,比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内容来源:深圳大件事
编辑:廖厚朋
校对:陆丹
审核:袁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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