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扫黑除恶斗争高危人群盘点
图片由张志华律师拍摄
2018年1月24日新华社发文,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2018春节前主要是宣传动员工作,中政委、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分别发文,各地公检法已紧锣密鼓地开始具体部署工作,春节后一场暴风骤雨般的扫黑行动将在全国展开。
针对本次扫黑行动展现出的新特点、新形势,中银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部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发现本次扫黑行动高危人群的范围远大于以往。本文将对涉黑高危人群逐一分类盘点。
蚂蚁刑辩团队郑重提醒:该部分高危人群或单位应该立即启动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所有的经营行为,找出刑事法律风险点立即进行评估。评估后能修正、补救的,立即进行修正补救。不能修正补救的,立即调整经营思路和模式对前行为进行堵塞或割裂,以免陷入刑事风险之中。经评估已完全构成犯罪的,立即制定自首和辩护策略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马上到来的羁押和审讯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次行动叫“扫黑”而不是我们经常说的“打黑”,虽一字之差但很有深意。过去打黑多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的是点对点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从政治高度、从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也就是说“打黑”与“扫黑”的目的不同、手段不同、范围不同,再不能用以前的老标准、老方式来衡量这次的扫黑行动了。这次扫黑行动涉及行业众多,涵盖所有条块和系统。这次扫黑涉及人员之多将难以想象,据某网站报道截止2月2日泰州某县级市已初步收集疑似涉黑涉恶线索20余条,立刑事案件10起,其中泰州市局挂牌督办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0人。行动开始仅一月不到,一个县级市就有这样的战绩,放在全国一年下来保守估计会有百万人因黑社会的相关罪名而受到牵连。由点打击改为面打击,有些人会因拔出萝卜带出泥受牵连被打击,更甚者有些人会躺着中枪受打击。
小打小闹类——以市井混混为代表
这次行动强调的是“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绝不姑息,发现苗头就打,不等其做大、不等其形成组织帮派就打。犯罪要打击、违法也要及时打击。这就意味着以往我们认为的“灰”社会性质犯罪也在这次行动的打击之列。老百姓嘴里所称的“活闹鬼”“混混”“痞子”“看场子”“站场子”的人员、各种地上地下赌场、涉黄场所的人员、医闹、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人员刑事风险强度激增。
软暴力类——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
将软暴力、非暴力囊括进打击范围,用语言恐吓、跟踪、滋扰群众,使人们心神不宁、生活不定。这些情况多发生在放高利贷者身上,以前催债多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硬暴力手段。后来为躲避打击改为软暴力,造谣生事拉横幅,跟踪恐吓和羞辱,山东辱母案就比较典型。放高利贷者,有些不规范的小贷公司、财务公司、还有现货期货交易平台、会员单位、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发展会员的传销组织等等都属高危。
合法外衣类——以拆迁公司为代表
有合法公司为外衣的黑恶势力——这是最近十年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个新特点。从笔者已经办理的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网上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都有一个甚至几十个合法的公司对外经营。当事人不能有公司合法行为就合法的误区,刑事责任考量具体行为是否违法而不问公司是否经合法批准。有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有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社会知名的慈善家。但是不管有什么样的光环,如果涉黑就将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追究责任。当地的民营企业家特别是集团公司涉及行业众多的公司将成为高危,比如说房地产公司、拆迁公司、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建筑市场的各参与方以及运输、物流公司等等。
保护伞类——以基层公务员为代表
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打击黑恶势力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保护伞坚决要打,不管牵扯到谁一打到底。这次扫黑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将保护伞的打击列到了重要位置。以往打击黑社会犯罪不管有没有保护伞,都不影响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构成,也不影响当地打黑除恶成绩。但是这一次行动动严厉打击保护伞成为重中之重。按照中央的意思是要扫除黑社会滋生土壤,将打黑列为长效机制。如果是这样很多的政府机关个别人员将以保护伞的形式出现在黑社会性质犯罪当中,如基层派出所的个别干警。由于派出所的工作性质,干警与当地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较多、往来频繁。如果这些人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派出所的很多干警将会牵涉其中。还有公安局的治安大队、打黑大队、禁毒大队。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就是经侦大队,以往的涉黑案件保护伞一般与经侦无关,但这次经侦大队个别人员恐怕难以幸免。由于工作性质,经侦一般与当地的企业家来往较多。如果该企业家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犯罪,那么经侦大队相关人员极有可能以保护伞的形式列为黑社会犯罪。1月29日广东纪委官网南粤清风发文,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干部民警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民警、副所长、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等29名警员受处理,三人判刑。这才刚刚开始,以后基层公安干警极有可能成为此轮打黑除恶斗争的重要目标和最大的被牵连者。除了公安还有人民法院、检察院的个别人员都有可能被危及到。
因此,此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公检法人员有可能成为重灾区。乡镇一级政府工作人员和当地的企业人员接触比较紧密。如果那些人涉黑,这些乡镇一级的工作人员就有可能以保护伞的形式入黑。其他负责管理房地产市场、交通运输、水上、旅游、文化市场、特种行业、乡镇集贸市场、物流、矿山、娱乐场所的行政单位的个别主管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收受礼品礼金行为都可能以涉黑保护伞的名义遭受打击。新一轮的扫黑除恶斗争中,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犯罪都应该有保护伞而且对保护伞的认定比以往黑社会性质犯罪中对保护伞的认定要宽松许多。
基层政权类——以村霸乡霸为代表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及其成员以及村民小组的组长及其成员以及村委会书记——他们的地位一直处在非官非民也可以说亦官亦民的地位。说是官但公务员法管不到这一层;说是民而他们又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而且是直接面对农村的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如果称霸一方横行乡里社会危害性是非常大的,直接危及了社会的稳定和我党的执政基础。所以这一次扫黑除恶他们将成为重要审查对象。还有一部分人员仰仗有在政府机关关系或亲戚,在乡村不服管理、欺男霸女、为非作歹,这些人群也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对象。还有一部分人就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维权方式欠妥,比如煽动组织群体性上访,以前对这些人的处理往往以危害社会治安等其他罪名处理。今年扫黑除恶斗争中这一类人的组织者、策划者也纳入了黑社会犯罪的范畴。这一点要特别引起各方的注意,以后村民在维权方面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且不可意气用事,防止纳入黑社会范畴遭受打击。
欺行霸市类——以沙霸矿霸为代表
其他长期存在的“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行为看似危害不大或者没有具体的犯罪后果。但对人民生活影响是非常大的,使人民群众长期得不到一个相对公正和安定的交易环境和生活环境。以前对这种行为多以批评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解决,这次这些行为也作为涉黑的重点行为进行处理。所以这一类人应该有所警醒,以往犯事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以后犯事打个电话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出保护伞。
在建筑工程、土石方、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这些以前多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以后都将纳入黑社会性质犯罪处理。
法律服务类——以部分违规律师为代表
部分律师也渐进高危之列。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经营的公司,其聘请的法律顾问往往是民事律师居多,这些律师对刑事法律不太精通,对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出谋划策时不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刑事风险之中,如果公司涉黑这些律师可能以黑律师、黑军师的身份位列其中。还有一部分维权律师,在对一些团体、群体维权中有不当行为,如果团体群体涉黑,这些律师将难以自保。
2018扫黑除恶有两个罕见的信号希望大家能够注意到,一个是发起这个行动的主体是党中央、国务院。一个是通知用了“斗争”一词。个中深意不言自明,老百姓深恶痛绝黑社会性质犯罪,中央痛下决心严厉铲除,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在此也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做到不枉不纵。
来源:中银(南京)分所蚂蚁刑辩研究 作者: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