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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吗?在你进入泰国的24小时之内,必须到移民局去报到,不然就罚款?

泰国网 2019-04-23

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也就是本周六,汉老编正在办公室奋笔疾书,隔壁桌的瑶瑶……柴副总编突然扭过头来问了一句:“老汉,你有没有听说过,入境泰国的24小时之内必须到泰国移民局报到,不然就要罚1600铢?”

 

“从来没听说过——怎么着难道巴育又出了个新规?那明天头条必须是它了……”老汉隔着工位之间的隔板踹了一脚正前方座位上的老黄。“你听说过?”

 

“没有,从来没有,柴瑶在梦游。”

 

“听说是只有清迈那边才有这规定,太变态了。刚才有网友私信来问——”柴说。

 

然后,她向我们展示了一条网友留言:

 

 

那是我到泰国几年来,第一次为自己是曼漂党而非迈漂党而感到庆幸。

 

接下来的时间中,泰国网编辑部里一些会泰语的编辑(当然不包括本渣)开始在网上寻找这条“法规”。与此同时,我们也通过在清迈的朋友,试图核实这条信息的准确性。

 

结果,令人比UC标题还要震惊。

 

这条在中文网络世界中几乎从未出现过的法规,居然在泰语的世界中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其实际的规定,具体的细节,都比我们所预想的要更为严格。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一条“24小时报到法”的真实面目吧:

 

《泰国境内外籍人士居住地上报需知》

 

根据1979年外籍人士入境法案第38条规定,若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接待任何被允许入境的外籍人士入住,该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须在24小时内到当地所在移民局上报,若当地没有移民局,须到当地警察局上报。

 

若曼谷地区的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接待外籍人士入住,须到曼谷移民局上报。所有上报程序应按照规定操作。

 

接待外籍人士入住的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等填写TM.30表格。若在曼谷,须到曼谷移民局第一分局(ImmigrationDivision 1),若在外地外府,须到所在当地的移民局办理。

 

移民局规定如下方案供有需要办理者选择,亲自带资料前往移民局办理、授权给他人代为办理、通过邮局寄件办理或通过网络在线办理。

 

方法1:亲自带资料前往移民局办理或授权给他人代为办理

实际办理人到指定服务窗口填写TM.30表格办理上报住址手续,请选择正常工作日前往办理。

 

 

方法2:通过邮局寄件办理

1)填写上报表格,上报人签字确认。

2)准备16.5cm×23cm的信封,贴上10泰铢邮票,上报者的收件地址须详细填写,以防移民局回寄资料时寄错。

3)将1)中的表格和2)中的信封放入挂号信封中,到邮局寄挂号信至以下地址:กองกำกับการ 2 กองบังคับการตรวจคนเข้าเมือง 1 สำนักงานตรวจคนเข้าเมือง    ศูนย์ราชการเฉลิมพระเกียรติ 80 พรรษา

เลขที่ 120 หมู่ 3 ถนนแจ้งวัฒนะซอย 7 แขวงทุ่งสองห้องเขตหลักสี่กรุงเทพมหานคร 10210,请保留好挂号信的凭证单。

 

方法3:通过网络在线办理

1)打开网址“www.immigration.go.th”、点开“การแจ้งที่พักอาศัย(上报居住地址)”并注册,工作人员检查完毕并批准后会发送使用编号和密码至注册邮箱。

2)可在www.immigration.go.th中下载居住地址上报表格。

3)登入系统后可下载TM.30表格和上报居住地址手续办理手册。

 

若亲自前往办理或通过邮局寄件办理,在填写TM.30表格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接待外籍人士入住的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须完整填写TM.30表格中的2个部分(2张),在第1部分中填写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的信息,在第2部分中填写入住外籍人士的信息,主要参考护照填写,因此前有外籍人士入住前填写资料不正确,填写请选择手写或打印,手写时英文用大写。请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 填写入住外籍人士姓名时,名字、中名、姓须清楚间隔开来。

       2. 若入住外籍人士的护照号前面或后面有文字/字母,也要填写完整。

       3. 按照夹在外籍人士护照中的入境卡(TM.6表格)填写入境卡序号。

       4. 若护照号有文字也要一并填写。

        5. 入境日期是指外籍人士进入泰王国当天的日期,入住公寓、酒店、房屋、民居等的日期在“外籍人士入住上报”内容所在面填写。

 

工作人员将检查TM.30表格,若所有信息填写正确,工作人员会将表格下方的指定部分撕下交给上报者保管。

 

 

好的,看完了?总结一下吧:

 

第一,这条法律针对的对象,是整个泰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不光是清迈,也包括曼谷和所有外府;

 

第二,这条法律针对的,是持任何种类签证入境的每一个外籍人员,无论是旅游、工作、还是留学;

 

第三,无论你是住酒店、住宿舍、住公寓、买房子,都在本法覆盖范围之内。

 

第四,其实需要向移民局申报外籍人员信息的,不是外国人自己,而是泰国屋主——

 

这样看起来,好像不管我们的事。然而在清迈,这条名不见经传的法律,却产生出了另一种变体——如果房东不去报,那就请外国住客自己去报吧。

 

 

经过清迈当地信息提供者的核实,我们终于弄清了这条法律的实际执行情况:


和法律规定真是有天壤之别!

 

在清迈,理论上一切持有清迈移民局负责办理,或管辖之签证的外国人,都要向移民局报到。但是如果住酒店的话,酒店方面会帮助租客办理——如果是长期租住公寓或者别墅,不好意思,自己到移民局去报备,而且要在入境24小时之内!

 

 

如果24小时之内不去报备,罚款1600铢每人次。但是罚款只在外籍人士下一次去清迈移民局办理续签、或90天报到的时候才会执行。如果你在清迈居留的时间不超过90天,也就罚不到你了。

 

 

简单来讲,如果你不住清迈、在清迈住酒店、在清迈逗留时间不超过90天——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不罚款。

 

如果你住清迈,自己租房子或者住朋友家,时间超过3个月,入境24小时内要向移民局报到,不报就罚款。入境一次,报一次。

 

终于搞清了——在这里代表曼谷同胞,向清迈方向的同胞表达深切的哀悼。

 

 

这是在泰国,我见到过的最奇葩的一条执行法规。立法蠢,执法更蠢,行政部门“私自变通”的方式和思路更是蠢到家。

 

咱先说合理性:1979年,活生生40年前了,这条法律为什么还存在?那是冷战时代,一年没几个外国人入境泰国,好不容易入境两个没准还是GCD,您弄出这么一条“外国人入住上报法”也算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是现在啥年代了,一年入境泰国,长住清迈的老外有多少?90天报到一次您还不满意,还要一入境就报到?万一人家从曼谷入境呢?万一人家有急事儿呢?清迈移民局忙得过来吗您?

 

 

再说操作性:

 

入乡随俗,入国守法,理所当然。

 

问题是,泰国地方移民局自己也没有按照既定法规执行啊?

 

就算我们承认泰国立法的合理性,认同监控统计外国人的必要性——那你也得按法律来啊!MMP的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外国人入住地的屋主、房主、酒店管理者”负责填表申报,这分明是泰国人自己的责任,怎么一晃眼就成了外籍人士亲自报到?清迈移民局的语文是不是军训老师教的啊?

 

合着,泰国屋主嫌麻烦,就让外国住客自己来?法律尊严何在,执法理念何在,果然是内外有别先人后己,深刻体现以民为本的体制优越性啊……

 

在马哈沙拉堪住了N年,在曼谷住了N年——甚至10年前在清迈都待过一年,老编从没听说过什么“24小时报到法”的存在。全泰国都自动无视的法律,您大清迈究竟抽了什么风,特了什么殊,突然之间复古改制,无事生非,是winter is coming北境要开战了吗——而且要改你就正经改,要折腾您折腾泰国房东去啊,要罚款您罚屋主去啊,突然之间拿清迈外国人开刀,短帑缺饷还是怎么了吗?

 

 

说起来,这种“严法宽行”的套路,真是泰国长久以来不变的特色。

 

泰国法律,陈旧而严格,年过半百的旧法律一抓一把,也不修订。看着不合适了,就“打入冷宫”,也就是执法行政部门主动“无视”这条法律,也不改,就是当你不存在了。

 

久而久之,大家都忘记了这条法律的存在,实质上的行政违法成为一种常态。但是,旧法雪藏待机,却并不意味着旧法不存在。一旦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执法部门随时可以翻出一条飘着灰尘的陈年旧法,说你犯法,你就真的犯法,让你一点没脾气。

 

随意解释的法律,为执法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权力,为掌权者带来了巨大的寻租空间——你想办XX事?哎呀按照佛历2520年的XX法律这是不行的啊……但是变通的方法不是没有……你不会意思,那就公事公办;你意思意思,就特事特办,然后接下来就是马赛克之下的种种不可告人了。

 

 

这就是泰国的腐败为何无处不在,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泰国在每次政权更迭之后,会出现这么多违法占用几万亩土地的前朝大佬被“突然查抄”的新闻——哦,你也知道那些土地是国有土地啊?当年是怎么层层审批出去的?

 

 

严格的法网,宽松的执行,既可网开一面,也能秋后算账。于是乎法无定则,任君解释,黑白是非,成败生死,尽在执法者一念之间——这就是泰国式行政执法风格的恐怖之处。

 

在泰国做生意的同胞们,你们真是辛苦了啊。

 

最后,咱们扯回来。

 

 

说实在的,我们不知道清迈移民局突然执行这条法规的动机是什么(难道是为了打击非法民宿?知道内情的读者请赐教),但如果这条规定是真实的,那么我们墙裂呼吁移民局能够详细解释突然执行,并且私自“变法”的理由和具体执行细节。

 

如果不行,那就请清迈方面不要自行其是,与泰国各地保持一致,恢复常态,别整幺蛾子了。

 

中国人是守法的,要么你就按照法典严格执法,要么就把不合理的旧法改掉——反正要把话说清楚,老是这样模棱两可的,很不厚道,晓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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