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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被执法的的正确姿势(为了性命应该看看)

2016-05-11 杨文战律师 实用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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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文战律师 转载请在文首显著位置标明作者及《实用法律知识》微信号 lawyerywz

概要:遭遇警察执法,如果不知道正确的姿势,真的会没命!遭遇被执法你有什么权利,碰到违法执法该怎么做?

      人大硕士雷洋被警方认定嫖娼,且在警方执法过程中死亡的事件引人关注。最新消息是“卖淫女作证”、“现场附近监控坏了”、“执法记录仪被雷洋打坏了(后又改成手机)”。

雷洋确实已经不在人世了,他是嫖娼被抓抗拒执法,还是被钓鱼执法甚至诬陷执法的争议仍在。但以杨律师的观点看,重点为不在于他嫖没嫖,而在于他是怎么死的!

警方目前的结论,显然并没有说服公众,希望后续司法机关给公开、公正地查清事实并给出有说服力的说法,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就此事件本身,杨律师不想多说了,我想说一说执法与被执法的冲突问题。

一、被执法的正确姿势

其实近些年来,在警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冲突和伤害案件并不少,不管是目前的雷洋案件,还是之前的徐纯合案件,以及很多没有引起严重后果、没出名的案件。

现在手机、监控等录像设备普及了,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方执法过程中与被执法者发生的各种冲突画面。每当看到类似的画面,杨律师都有些替被执法者担心,因为很多被执法者并没有保持被执法时的“正确姿势”,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警察在某个事件中的执法行为,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但是不论怎么说警察所代表都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而且是国家机器中拥有暴力的那部分机器。这个说法可能不好听,但法律和事实上都是如此。

如果你认识到警察是拥有暴力的国家机器时,碰到警方执法,就应该知道那不是开玩笑,你已经面临危险了。

即使你认为警方执法的事实和理由不正确、甚至不存在,你可以尽量进行口头的沟通、辩解,但绝对不能采取暴力对抗的方式。如果沟通无效(碰到正在执法的警察,当场沟通八成是无效的),且人身自由被控制,那就只能选择配合后再依法维权了,如通过家属聘请律师之类的。总之暴力抗拒不是理智的选择。

再说句大实话:除非你是训练有素的暴徒,否则个人碰到警方执法,你想抗拒恐怕也抗拒不过,反而可能因自己的抗拒行为吃苦头、甚至有生命危险,那种行为绝对不是正确的选择。

二、执法的正确姿势


  当然,警方执法也应该有警方的“正确姿势”,在这个过程中被执法者也有自已的权利,警察也有义务需要遵守。

   警察在执法时首先应履行的义务是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人民警察的身份。

   《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警察执行职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即使是出于侦查等办案的需要,警察着便衣时也应该持有警察证,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如果执法警察以身着警服为由不主动出示证件,被执法者对其身份有质疑的,仍有权要求出示证件确认。

此外,除现场执法及其他紧急等特殊情况外,警方如果要对被执法者的人身、财产采取措施,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出示相应的执法文件。比如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进行传唤调查,应出示“传唤证”,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拘留要出示《拘留证》,对住所等进行搜查应出示《搜查证》等等。

从现实来看,并不是所有的警察执法时都会遵守上述规则,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如果经常看警法纪实类节目中警方执法办案的纪录片,就会发现警察在外面抓人、或进入一些场所抓人时,很少有主动出示证件的!甚至是便衣执法,几个人上去把人按倒制住或者踹门就进的场景并不少见,有的会嘴里会喊一句“警察!”有的却只喊“不许动!老实点!”一些律师去异地办一些有影响的案件时,也经常碰到警察专门来查房,却就是不肯出示证件的。

看到这种场景,我有时会想,如果警察用这种未表明身份的方式抓人,碰到抓错了人(别跟我说警察不会抓错人,通缉令都有错的!),而且还正好是个“高手”时,这位“高手”走着走着路或好好在屋里呆着,突然闯来几个身着便服,也不出示证件的大汉要制住自己,万一“高手”一反抗把没表明身份的“执法者”给打死打伤,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我们希望警察执法时都遵守最基本的程序,法律人都应该知道,程序上的一些东西,往往是大家最重要的权利的基本保障。如果连程序性法律都不遵守,更别指望公正执法了。


 三、碰到不按正确姿势执法的警察怎么办?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警察不遵守规则,不出示证件,也不出示相应执法文件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就有权抗拒执法了?

网上很早就流传一篇文章《当警察来敲门》,大家可以搜一下看看,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当警察来敲门,又不肯出示证件表示身份,或者不能提供相应的《搜查证》、《传唤证》等执法文件时,大家最好的选择是不配合、不开门。

杨律师要说的是这篇文章的不开门、不配合的建议仅适用于你在门里警察在门外,你的门足够结实,且警察确实没有相应的执法文件时。

不管在室内还是室外,如果你已经同警察处在同一空间,他们可以控制你的人身时,对警察不遵守程序的执法行为,你可以口头提出异议、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和执法依据,但如果警察就是不肯出示证件,还粗暴执法要控制你人身自由,你该怎么办?

杨律师觉得为了你自己的生命健康着想,你最好不要选择暴力对抗。这时能做的先保护好自己,如果有机会的话,告知家人自己的情况,不能直接联系家人,尽量告诉在身边的同事、邻居等通知到你家人你被警察带走了,让他们联系律师给你提供帮助。

你要知道,真出了事儿警察是不会承认自己没有遵守执法规则的!路边监控可以坏,警方的执法记录仪可以被摔,但做为被执法者你如果死了,是肯定没法活过来的了!这时警察有没有遵守规则,可能就会变成一件说不清楚的事儿!所以,还是别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碰到警察违法执法,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再找机会对违法的警察进行控告!

人在一切皆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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