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看《律师执业证》确认律师身份。
律师必须持有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要取得律师执业证并不容易,必须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但通过考试并不算成为律师,还要再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合格后经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才能称为律师。没有《律师执业证》,即使持有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工作者证,都不是律师。
对碰到的“律师”身份有疑问,可以要求出示证件核实。除此之外,很多地方的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网站上,还提供根据律师信息对律师身份进行检索核实的服务。
二、 你请的是律师,但必须同律师所签订代理合同。
1、必须同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合同。
按规定律师必须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需要聘请律师肯定是要同具体的律师谈,确定聘请律师后应该签订书面代理合同,连合同都不签就要收钱、办事那肯定是不对的。
但要注意,委托律师必须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要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如果你请的律师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但没有公章,那就有问题了。
2、要在合同中确定自己认可的律师代理,保障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决定聘请律师之前通常会同不同的律师沟通,从中选择自己认可的律师,为保证由自己认可的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建议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具体的代理律师。
有时会出现一个当事人认可的律师接待,但签约后却把案件交给其他律师去办理的事儿,不同的律师办案能力、思路可能差异会很大,因这种状况在当事人和律师之间产生纠纷的也不少。
三、聘请律师会发生哪些费用?怎么交?
在聘请律师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有很多种,杨律师把这些费用分为两类:
1、 用于换取律师劳动的律师代理费。
除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以外,聘请律师肯定是要支付律师代理费的,这个费用实际是用来给律师代理工作的对价。
律师收取代理费有与结果无关的固定收费方式,通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也有与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方式收费,可能会约定先支付一部分然后根据代理结果再支付。
不管哪种收费方式,律师代理费的标准、收取时间和条件等,应该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而且支付律师费,应该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公章的票据。
2、 律师办案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到法院立案要支付案件受理费,到工商查资料也要交费,涉及司法鉴定也要支付鉴定费。当然,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起诉时必须准备以外,其它费用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的,如果不起诉,连诉讼费都不用了。
但如果案情需要,不管是否聘请律师代理,这些费用都是要产生的,有些当事人认为花了钱请律师代理,这些费用就都由律师来交,那是肯定不对的。
这些费用要么由当事人直接交给相关部门,要么由当事人交给律师由律师代交。如果是律师代交,律师要把法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转交给当事人,代收时也应出具凭证。
除了上述相关部分收取的费用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交通费、食宿费等差旅费用,通常这些费用并不包括在律师代理费里。某种程度上讲,这些费用如果不聘请律师自己处理,也仍是会发生的。
一般律师在本地办案,只涉及交通费,如果到异地办案,则涉及交通食宿等费用,而且是火车还是飞机?住宿宾馆的等级是什么?这个差别可能比较大。
一般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会主动在合同中注明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如果您碰到的律师事务所在合同中没有写清楚,最好要求补上。这类费用原则上是实报实销,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采用定额包干使用的方式。
四、在代理合同中对代理事项的阶段、范围要写清楚。
因为当事人和律师对委托事项和范围理解不同产生纠纷的也很多!比如请律师到法院打官司,法院审理案件是有两个审级的,一审判决后,如果双方不上诉判决就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上诉,则要等二审审理完毕后才生效,生效后如果对方不主动给钱,还涉及申请执行的问题。
那么当事人委托律师是代理一个审级,还是两个审级?是否包括执行阶段?这是在代理合同中要明确的。代理的事务越多,相应工作量就越大,价格就越高。根据案情,当事人应该选择合适的代理内容和价格。
这里杨律师要提示一下,很多当事人对法律不够了解,从尽职的角度讲,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在签约前应该向当事人作明确说明!
有些律师出于各种原因不向当事人说清楚代理事项,碰到当事人也不懂。双方谈好代理费为N元,书面合同中约定的是代理到一审结束,而当事人心中以为是把事情办理到完全完毕的费用,这样一旦涉及要上诉或执行,双方就会发生纠纷!如果因此发生纠纷,我认为对律师来讲,是因小失大。
所以,在签订律师代理合同前双方应该对代理内容充分沟通,并在协议中标明。
五、聘请律师应该如实向律师说明事实,不要隐瞒。
向律师全面介绍案情,并由律师进行分析后双方共同认可,是当事人与律师合作的基础。因此,向律师介绍案情应该如实、全面,不要故意隐瞒!
聘请的律师是帮助自己的,不要因为担心律师知道对你不利的情况后损害你的利益而向律师故意隐瞒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律师有义务就所知晓的对你不利的情况保密,且应尽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对外维权方面,律师和您是在同一条战线上的。
在你故意隐瞒的前提下,律师即使做出了对你有利的分析和判断,也不代表法院最终会按你说的事实来判决。
除非你确保你的隐瞒不会被揭穿,否则你的律师如果到法庭上才突然从对方那知道了对你不利的情况,由于准备不足,律师很可能就做不到提供最优的应对方案,最终吃亏的是当事人自己。
相反,如果当事人主动向律师全面介绍情况,在能帮你的情况下,律师会尽量帮你避免对你不利的结果。即使律师认为不能帮你,也可以给你一个客观的分析,让你做出理智的决定。同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精力、财产的支出!
六、聘请律师越早,成本越低、效果越好!
很多事情在没有产生纠纷的时候,如果能找自己的专职法律顾问或找律师提前咨询,就此类事件可能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解,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手段,是有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即使发生风险,由于提前有准备也会降低维权成本。这时的成本也是最低的!
但是能在纠纷发生前找律师介入的还是极少数,大部分人还是习惯上在发生纠纷后寻求律师的帮助。
纠纷发生后聘请律师同样可以为当事人节省处理事情的时间、少走弯路,由专业律师进行分析、整理、协助收集证据还能提高纠纷的胜诉把握,或者让当事人对案件的真实性质、可能的结果有一个正确的预期。但纠纷发生也是有一个过程的,在纠纷发生后找律师,同样是介入越早,律师发挥的作用的空间越大。
如果在刚露出一点苗头就寻求律师帮助,对于之前操作过程中的不足和可能的后果,律师会给出正确的法律分析和预期,有机会减少纠纷扩大的可能性,甚至提前解决纠纷。
即使不能解决纠纷,也有机会提前做一些取证等弥补措施,将来到法庭上律师办理案件的难度会降低,对当事人来讲案件风险、支付的各项费用成本也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