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呼吁市民
请珍惜、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其生存环境不受破坏,禁捕、禁食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如遇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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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足区发现一只猴面鹰,由于猴面鹰低空飞行时被村民误伤,目前,民警正在对该猴面鹰进行养护。
4月18日10时许,大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足区高坪镇赵某家中有一只少见的鸟类,由于该鸟受了伤,希望民警到现场识别一下,同时为其处理伤口。接警后,高坪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赵某家中。
民警到场后,看见一只身形长得像鸟,但面相却有些像猴子的动物。“我在坡上挖土豆,突然一只大鸟朝我飞了过来,我被吓了一跳,顺手拿着锄头挥了出去,就把它把倒在地了。”赵某妻子杨某向民警介绍其遇到这只鸟的经过。
看见大鸟在地上扑腾了几下翅膀,随后便不动了,杨某刚开始还以为打伤的是只野鸡,走近后才发现这是一只她不认识的鸟。由于大鸟翅膀受伤,杨某赶紧将大鸟带回了家。许多邻居闻讯赶来,大家围观讨论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随后有人提出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报了警。
高坪派出所民警随后与大足区森林公安局取得了联系,经森林公安民警鉴定
说明 确定该鸟为猴面鹰,学名草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我国极为罕见,仅2亚种,即云南亚种和印度亚种,见于云南;叫声难听。
由于该猴面鹰翅膀受伤,暂时无法飞翔,森林公安民警已将其带回悉心养护,预计1个月伤势能够痊愈,待其具备放生条件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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