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您需要重新填报计生情况审核表哦~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再婚或丧偶的,还需提供离婚资料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公安、医院或殡仪馆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49周岁后迁入本区的,需提供原籍地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1份(详见附件),
@原民办教师 ,代课教师,请于5月9日前将上述1-6项资料交到您所在户籍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进行审核,《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经计生办审核后,留在计生办即可。
(注意:如果以上1-5项资料如无法全部提供,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户籍地计生办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由户籍地计生办提供。)
咨询电话:2279344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下载附件并认真填写:
《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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