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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观察】投资泰国:事前用足优惠 事后注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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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工业部长素里亚日前透露,中国某汽车制造企业计划于2020年第4季度在泰投资改装生产线,生产内燃发动机汽车和HEV、PHEV、BEV型内燃发动机汽车,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每年产量为8万辆1。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对泰投资的总金额为275.14亿泰铢(约合60亿人民币),2018年对泰投资总额增长至554.75亿泰铢(约合121亿人民币),2019年的投资总额比2018年增长了3.7倍,达2617.06亿泰铢(约合571亿人民币)2,中国已成为泰国最大的外国投资者。笔者建议赴泰国投资的中国“走出去”制造企业,充分利用泰国税收优惠政策,合规降低集团总体税负,增加企业竞争力。


01.

投资部分行业税收优惠力度大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发布的投资促进计划,在泰国投资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矿物、陶瓷和基础金属,轻工业,金属产品、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电子与电气业,化工产品、塑料及造纸,服务业和公用事业,科技创新等行业,且项目最低投资资金(不含土地成本和营运资本)不少于100万泰铢(约合22万人民币)的有限公司,可根据行业类别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


在直接税方面,投资上述行业并从事特定鼓励类业务活动的企业,可享受免征3年~10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投资增加国内原材料价值以及加强产业链发展的业务,比如天然橡胶初加工、家具生产、视听产品生产、再利用塑料产品生产、多用途发动机或者设备生产和机器设备组装等,可享受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投资发展科技与创新的业务、发展目标技术产业的业务,可享受免征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


同时,按照项目投资额、行业类别和设厂地区等条件的不同,企业还可享受增加免征企业所得税年限、增加免税限额、额外享受5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比如,投资项目位于陶公府、北大年府、也拉府和沙敦府等泰国南部边境地区的,可享受的免税额没有上限,8年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结束后,还可以额外享受企业所得税5年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


在间接税方面,除服务业需满足特定条件外,投资其他大部分行业的企业,均可享受免征机械设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免征出口产品所需原材料或物料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9月,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特别推出了“泰国+”投资促进计划7,进一步加大投资高科技行业项目的税收优惠力度。大部分投资高科技行业的项目,可享受5年~8年的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于减免税优惠结束后的5年内,享受减免5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由于该投资促进计划要求企业必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提交申请,且2021年底之前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和营运资本)不得低于10亿泰铢(约合2.2亿人民币),因此更适用于计划在泰国设立新生产线的大型企业,笔者建议有相关投资意向的企业予以关注。


02.

前期准备影响优惠申请耗时


在泰国,企业享受投资税收优惠权益前,需要先在线上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通常会组织线下或线上会议,针对项目做出详细询问。一般情况下,该申请流程耗时2~3个月,企业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审核时间可能更长。


曾有一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计划将生产基地从中国迁移至泰国,并将已在中国相关生产线使用的机器设备搬迁至泰国进行使用。根据项目审批准则,使用非全新机器,需要在申请享受投资优惠权益之日和递交机器清单之日,提供由可信赖的机构出具的机器使用性能证明。


该证明需包括机器维修报告详情、机器所剩使用年限评估报告、机器运作检测结果和合理的估价等要素。同时,如果存在使用10年以上的机器设备,其价值不得计入总投资额中。为证明机器使用性能情况,企业花费近6个月的时间才完成税收优惠申请流程。对此,笔者建议赴泰国投资的制造业企业,提前熟悉泰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做好准备工作,节约申请优惠的时间。


由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对可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行业分类较细,且不同行业类别对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内容不同,这也需要企业提前做足功课。以电视屏幕生产企业为例,如果只是简单地生产制造电视屏幕,可以享受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但如果企业生产的电视屏幕带有高科技属性,符合先进技术产品的条件,则企业可适用高一级类别的优惠政策,免征5年的企业所得税。笔者建议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时,仔细甄别所投资行业的类别和所从事业务活动的性质,申请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税收优惠政策。


03.

享受优惠后还将面临核查


为避免出现滥用税收优惠的情况,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在给企业颁发投资促进证书后,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核查。如果企业没有严格遵循投资促进证书上注明的条件开展投资项目,可能会被削减免税限额,严重的还会被取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某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在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申请税收优惠时承诺投资900万泰铢(约195万人民币)。根据规定,企业可享受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免税限额以投资总额为限。即在未来的5年内,企业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在9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免予缴纳。但是,在实际核查时发现,该企业的投资资金仅到位一半,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因此将企业可享受免企业所得税的限额降低至450万泰铢(约97.5万人民币)。笔者建议,赴泰国投资的“走出去”企业,在享受东道国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时,要加强后续管理,避免引发税务风险。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企业兼营享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优惠权益的项目和不享受该优惠权益的项目,应分别核算不同项目的销售额和成本费用。若未分别核算,或是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各项目费用的,可能存在被税务机关核查并调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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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信息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

http://th.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010/20201003006768.shtml

2.信息来源: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官网,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Q2_5f894151292b9.pdf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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