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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法考客观题收官,你真的了解TA的历史吗?

上海市司法局 青海普法 2022-10-27

这是中国律师博物馆藏品:1990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律师资格考试从1986年开始举行,至1992年每两年举行一次,从1993年开始调整为每年举行一次,直到2002年被国家司法考试所取代。

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较往年延期近两个月举行,几十万考生正在全力备战这“天下第一考”。法考是从事法律行业的敲门砖,考验着每一位致力于法治事业的法律人。

作为法律界的门槛考试,“法考”脱胎于实行了十六年的“司考”,而“司考”的前身是起始于1986年的“律考”。

第一阶段:律师资格考试

1986年~2001年


34年前,1986年9月27日,中国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开考,考试持续两天。据统计,全国共有2.9万人报名参加考试,最终有1134人成绩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司法部规定这次报考的人员限于:1,已在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事务尚未取得律师资格的专职人员,1986年3月底以前已在法律顾问处兼做律师工作尚未取得律师资格的其他单位现职人员;2,法学研究、教学单位的研究、教学人员中符合做律师工作条件的人员。


律师资格考试通过后,经考核授予的律师资格证书(现藏于中国律师博物馆)


1980年8月26日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中,第二章“律师资格”第9条规定:“取得律师资格,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考核批准”,即“考核授予制度”。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开始恢复公检法,律师职业出现了极大的需求,但当时律师数量明显不足。为了迅速扩充律师队伍,国家开始出台律师考核制度,考核范围甚至包括法院、检察院的退休人员,只要通过考核就可以为其颁发律师证。

 

由于当时并不具备举行大规模考试的条件,因此,考核是由各地的司法厅局自行组织,这也带来了考核授予制度的另一大弊端:由于各地的考核尺度差异较大,各地律师准入条件不一,导致律师队伍质量参差不齐。

 

直到1986年4月12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开始实行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律师资格考试。考核变身考试,这使得律师的选拔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律师资格考试从1986年开始举行,至1992年每两年举行一次。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中提到“搞现代化建设要有30万名律师”,于是从1993年开始,律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每年举行一次。

 

1996年5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这意味着,律师资格考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从1986年到2001年,历经15年的改革、完善和发展,律师资格考试为我国律师行业遴选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其中很多已成为律师行业的中坚力量。


第二阶段:国家司法考试

2002年~2017年


在“律考”入法的一年前,检察官法和法官法均已明确规定:“检察官、法官通过考试方式取得任职资格。”至此,检察官资格考试、法官资格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三考”鼎立的局面正式形成。


直到2001年6月,修改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2001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2001年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均不再单独举行,而是纳入2002年实施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最后一次司法考试在法大研究生院的考点


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取消,3月,首届统一司法考试正式举行,共有36万人参加。据统计,自实行司法考试以来,通过考试的已有85万余人。


从“律考”到“司考”,标志着中国法律人职业化建设开始迈向更为专业、统一的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第三阶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始于2018年

2018年4月28日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司考”结束了它16年的历史使命,法律界迎来了“法考”时代。

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来自于对考生资格的收紧。这意味着,今后参加“法考”的考生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背景或法律实践工作经历。

提高报名门槛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从专业人才中筛选精英也是进一步提高我国法治化水平的必然之举。

除了门槛进一步提高,“法考”面向的范围也扩大了。“法考”规定,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了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之外,也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如果说是改革开放催生了中国的法治建设,那么也正是中国的法治建设需求,不断推动着法律人职业群体整体素质的提高。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作为法律职业入口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不断变迁,也彰显着中国法律人职业化的不断发展。



来源:上海律协、律史钩沉、上海市司法局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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