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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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来了!

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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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来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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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昨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

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获悉,4月26日,西宁市城东区重点集中管控人群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月26日0时至24时,全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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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收藏下载,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来了!

4月20日,主题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的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今天,宣传周主题海报闪亮登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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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青海省倡导简办婚丧活动

4月25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简办婚丧活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要求,积极倡导丧事简办、婚事缓办或婚宴不办。据了解,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与当地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服务政策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发现病例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开展相关服务,正常开展服务的严格落实“双码”和疫情防控“三件套”的具体要求,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颁证等人员聚集活动,切实做到丧事简办、婚事缓办或婚宴不办,采取预约分流引导、分时段进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丧事简办俭办,婚事快办或婚宴不办。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借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厚养礼葬等婚丧新风,丰富殡葬改革成果和婚丧礼俗新风尚成果展示活动,让更多群众主动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坚决遏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等不正之风,积极推动婚丧礼俗改革,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往期精选关于暂缓青海省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公告重磅!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5月1日起施行【奋进新征程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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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 · 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

为有效防范和解决网络暴力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近日,中央网信办就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进行专门部署,要求网站平台认真抓好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主要聚焦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18家网站平台,包括新浪微博、抖音、百度贴吧、知乎等,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一是建立健全识别预警机制,进一步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强化行为识别和舆情发现,及时预警网络暴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暴力当事人实时保护机制,调整私信功能规则,及时过滤“网暴”内容,强化“一键防护”等应急保护措施,建立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加大弹窗提醒警示力度,加强重点群体救助保护。三是严防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扩散,以社交、直播、短视频、搜索引擎、新闻资讯和榜单、话题、群组、推荐、弹窗等环节为重点,及时清理处置涉及网络暴力的评论、弹幕等内容。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站平台处置处罚力度,针对首发、多发、煽动和跟风发布等不同情形,分类处置网络暴力相关账号,连带处置违规账号背后MCN机构,严肃问责处罚失职失责网站平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五是强化警示曝光和正向引导,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处置情况,推动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士友善评论、理性发声。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重点网站平台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平台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抓好任务落实。中央网信办将组织督导检查,对于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网站平台,采取严厉处置处罚措施。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站平台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行为,坚决防止网民遭受网络暴力侵害。往期精选关于暂缓青海省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公告重磅!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5月1日起施行【奋进新征程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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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5月1日起施行

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明确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4.20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4.20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第一次重大修改!!会议明确提出: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这让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减轻义务教育“内卷”;明确本科职业教育,高考后填报志愿的选择将更多;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有助于培养更高技能人才。修订后的新法于5月1日起施行,这也预示着将让众多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受益,因为职业教育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具体修订如下1普职分流改为协调发展原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就是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只有一半的孩子才能进高中,才能读大学的制度。现在新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直接废除普职分流。修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2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法律当“普职分流”变为“普职协调发展”,中职教育的定位和前景随即改变。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2月23日新闻发布会上说,中职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普融通等多种发展路径。要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对此,职业教育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中职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读本科。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这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目前,教育部陆续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什么样的职业教育专业适合升级为本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书记吴学敏认为,本科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上不能有什么产业就上什么专业,而应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具体来讲专业设置要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他介绍,所谓高端产业,一般是新兴产业或新概念产业,具体表现为技术含量高、处于价值链高端、在产业链占据核心部位等三个方面。所谓产业高端,一般是指在传统产业中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在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等方面占据领先优势的领域。比如,一般认为,装备制造、先进制造等即位于制造产业的高端。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3是否需要职业教育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有了明确法律依据,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也有了空间。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我们既要培养一般的技能型人才,还要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什么不能允许有少部分的研究生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在2021年12月分组审议草案二审稿时说。事实上,目前国内一些高校已经在培养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教师和研究人员。据介绍,目前国内有40多所院校举办了硕士层次的职教教师培养,还没有博士层次的职教教师培养院校。职业教育法新增加规定: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有专家指出,授予何种学位,授予学位需要达到的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文如下↓请上下滑动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一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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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普法|女子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被开除,点赞同事一同被开……看律师如何说!

因在朋友圈发文羡慕别家公司工资按时发放张女士和同事均被公司辞退4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社局表示目前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涉事公司领导称拖欠工资属正常现象20日上午9时许张女士发布了一条朋友圈:“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当天下午便被公司开除同事因评论了这条朋友圈也被开除张女士发布的朋友圈张女士展示的通报显示其二人言论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通报底部公司署名为康宁医养中心张女士展示的通报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医养中心曾拖欠员工一个月工资未发领导刷到张女士的朋友圈认为员工没有集体意识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正常现象作为一个员工,不为工作想领导肯定不用你”被开除员工回应专业水平不达标质疑4月22日下午涉事公司李姓工作人员表示通报中所写的“朋友圈乱发,予以开除”系“找了个理由”本意是为被开除者着想被开除的员工处于试用期阶段曾有过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情况发生且其中一名被开除员工曾经给病人拿错药并且静脉注射、抽血、插胃管这些基础的专业知识水平都没有达标被开除员工则称两人都有护士资格证在医院工作多年绝不认可被公司指专业水平不达标涉事公司曾被曝拖欠房租据此前报道睢县中医院康宁医养中心曾拖欠了业主整年的房租长达8个月之久且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用于医养结合项目的大楼楼层不能超过10层康宁医养中心为29层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消防验收记者查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被告睢县中医院康宁医养中心支付原告租金26314元及违约金5262.8元二审判决驳回睢县中医院康宁医养中心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回应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回应4月21日下午已向涉事公司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4月28号16时前提交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情况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赔偿并予以行政处罚网友:拖欠工资已不合理,还要开除?工作中遇到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律师表示公司故意拖欠员工工资这已经是违法在先而员工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并未添油加醋或者恶意造谣反而因此被开除同样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赔偿那么工作中遇到老板恶意拖欠工资还百般抵赖时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欠条?不用怕!法官来给您支支招↓往期精选信长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知识产权宣传周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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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划重点!关于知识产权,你了解多少?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我们先给大家科普一波知识产权小常识走起~Q法律对知识产权是如何定义的?主要包括哪些?A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列举主要内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结合在一起称之为知识产权。1.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2.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3.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Q著作权法主要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A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视听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不适应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单纯事实消息;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Q专利权指的是哪几类?A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Q哪些商标使用是法律绝对禁止的?A(一)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二)禁止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商标的规定1.带有民族歧视性的;2.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三)关于地名做商标的禁止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四)三维标志的禁用条件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五)禁止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六)不得损害被代理(表)人的商标权益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七)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Q假冒商品的定义以及主要表现形式?A(一)定义假冒,是指行为人进行某种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行为人的营业、商品或者服务与被假冒者的具有某种关系的虚假表示。(二)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1.商品表征的假冒行为;2.营业或服务表征的假冒行为。往期精选信长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知识产权宣传周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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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同仁市司法局“四强化”做好虫草采挖期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做好疫情和虫草采挖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虫草采挖期平稳度过,近日,同仁市司法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指导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扎实开展虫草采挖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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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青海省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公告

青海从严从重处置一起价格违法违规案件来源: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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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长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4月22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信长星主持并讲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吴晓军、訚柏出席会议。会议充分肯定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入分析了我省法治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会议强调,要紧扣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这一主题,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持续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抓手,聚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见行见效,在担当实干中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往期精选栗战书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上强调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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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青海从严从重处置一起价格违法违规案件

当前,全省各族人民正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监督。然而西宁市城中区某大型超市却趁此疫情期间擅自哄抬物价,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4月21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城中区某大型超市涉嫌哄抬价格,通过当场调查取证、制作笔录,连夜开展核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蔬菜单品存在一日内多次涨价,涉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四条第三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拟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省局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督促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746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市场主体近2万户(次),下发提醒告诫书2000余份,张贴公告1000余张。省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告诫广大市场经营者,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价格秩序平稳有序。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价格监测、市场巡查和提醒告诫,切实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对于恶意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对于违反国家防疫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规定,哄抬物价、囤货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所得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小编再次提醒您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往期精选栗战书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上强调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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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刚察县召开“七五”普法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各项工作。4月22日,刚察县“七五”普法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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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丨《反有组织犯罪法》知多少?

往期精选栗战书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上强调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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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这些你知道吗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知识产权宣传周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主要内容商标的使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混淆销售免责权利冲突中止适用权利人辨认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NO.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将多件注册商标组合使用,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NO.2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突出使用,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NO.3不指定颜色的注册商标,可以自由附着颜色,但以攀附为目的附着颜色,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NO.4在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承揽人使用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NO.5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附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NO.6市场主办方、展会主办方、柜台出租人、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明知或者应知市场内经营者、参展方、柜台承租人、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商标侵权行为而不予制止的;或者虽然不知情,但经商标执法相关部门通知或者商标权利人持生效的行政、司法文书告知后,仍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商标侵权行为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NO.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或者服务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销售商免责要件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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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6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6号)4月23日20时30分,西宁市新增4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阳性人员117号,女,43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118号,男,25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119号,男,32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120号,男,40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上述4名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正在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23日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防疫科普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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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 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2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特点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切实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栗战书指出,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要全面系统做好制度设计,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一是“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持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二是突出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在法律中明确国家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建立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提升。三是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预防先行、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增强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四是强化生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全领域统一的和分区域的气候和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制度。五是科学促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平衡,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促进生态良性发展的生活方式。栗战书强调,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标准要求高、立法难度大,要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做好调研论证和听取意见工作,做好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出席。座谈会上,有关部门和省(区)相关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专家作了发言。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防疫科普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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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科普|注意!这几类口罩不适合疫情期间佩戴,快自查→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成为出门的必需品目前市面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口罩样式有的加了印花和装饰有的可以防晒……这些口罩是否具有防疫功能?哪些不适合疫情期间佩戴?又该如何辨别?普法君带你一文了解!资料图哪些口罩不适合疫情期间佩戴?市面上常见的口罩类型主要包含:防晒保暖类、装饰类、医用类和工业用类。其中防晒保暖类和装饰类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推荐佩戴,原因如下:防晒及保暖类口罩冰丝类防晒口罩在紫外线强烈的地方佩戴可起到一定防晒效果。保暖类口罩秋冬季佩戴可以起到保暖和修饰脸型的作用。但这两种口罩材料的孔隙率较大,不能防御病毒。装饰类口罩网上目前在售的有很多不符合我国口罩生产标准的印花染色口罩。这类口罩需谨慎购买,还可能存在潜在危害。第一,这类口罩虽然外形和医用外科口罩非常相像,但对于病毒的防御能力不够,可能会造成防御疏漏。第二,这类口罩往往用彩色油墨印刷,如果固色效果不好,彩色油墨可能会刺激面部皮肤,造成过敏。第三,有些口罩中还会有芳香胺类染料,这类染料属于分解致癌类物质,对健康有危害。点击图片回顾更多内容哪些口罩具有防疫功能?效果更好?符合国家标准的N95类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都具有防护功能,符合防疫要求。N95类口罩医用N95口罩在微粒的阻挡能力基础上增加了疏水层,可以防止液体喷溅,尤其在医生进行插管等操作时,可以更有效地起到防护作用。N95系列口罩(N99、95、90)的防护能力最强,但透气性也比较差,长期使用易缺氧,适合防疫要求较高的健康人群佩戴。市面上经常能看到有商家将工业防尘类口罩当作医用N95售卖,很多人也将二者混淆(工业防尘类口罩常见标号为KN90、KN95、KN100、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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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一次讲清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八个罪名

一次讲清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八个罪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中七节的内容,一共涉及八个罪名。今天我们就通过八个鲜活的案例来了解一下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涉及的罪名及情形。1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例介绍江某某、常某某在居住地租用某厂房,雇佣他人利用散装原料润滑油灌装的方式,生产假冒著名品牌润滑油4千余桶,查获当日的市场价格合计为35万余元。经鉴定,上述查获的润滑油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江某某、常某某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例介绍安某某在其家门口禁不住低价的诱惑,花费13万元从一名小贩手中购买了数百瓶各类假冒名牌白酒,并存放在其住处准备在其将来经营的饭馆内进行销售,后被查获。安某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例介绍陈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购买散装身体乳灌入其购买的包装瓶内,又花费50余万元向左某某等人定制印刷假冒其他品牌注册商标标识自行粘贴于瓶身上,并雇佣他人负责塑封、打包、发货,共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身体乳6万余瓶,非法经营数额140余万元。陈某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左某某等人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假冒专利罪案例介绍某玻璃厂职工卢某发明设计“双层艺术玻璃容器”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周某某生产了双层艺术玻璃口杯,并大量销售。经鉴定,该口杯具备了某玻璃厂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在没有经过专利人许可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周某某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上述产品其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周某某构成假冒专利罪。5侵犯著作权罪案例介绍A激光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因公司经营困难,在明知陈某没有授权和委托书的情况下,仍授意该公司相关人员与其签订委托制作电视剧盗版光盘的合同,经鉴定查获的46万张光盘均为侵权复制品,王某某、陈某等相关人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内容为其电影、电视作品的光盘,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例介绍任某长期储存和销售盗版书籍,经突击检查,从任某处查扣《现代汉语词典》、《经典散文集萃》、《牛津英汉双解词典》等书籍2万余册,经鉴定均为盗版类非法出版物,任某因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例介绍刘某某原系A公司技术团队负责人、机械工程师。某日来到B公司涉案风电机组安装现场,携带照相机等工具,伪装进入正在安装的风电机组内部,对机组的内部结构、相关设备及技术参数等信息进行测量和拍照,共计拍摄617张照片及录制15个视频。经鉴定,涉案机组的五项技术点在案发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与刘某某所拍摄照片中记载的技术信息相同。该技术信息自主研发成本为403余万元,许可费用为5767余元,非法侵入造成检测费损失30余万元,生产误工费损失40余万元。刘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例介绍唐某某(中国籍)在出国留学期间得到了境外X商业机构(高端新能源材料公司)的资助,毕业回国后X机构派遣“卧底”唐某某入职国内C高新能源材料公司,并每月向其发放巨额工资,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C公司的大量新能源材料的技术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提供给境外X商业机构,造成C公司巨额损失。唐某某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检察官提示:知识产权作为智力成果和无形资产,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追诉知识产权犯罪、监督知识产权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使命。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普通公民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莫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红线。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防疫科普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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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疾控最新提醒

@西宁人:解除静态管理≠解防!根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2号)》自2022年4月23日零时起解除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静态管理措施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这一天,大家盼了许久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但此时此刻要提醒西宁人解除静态管理≠解防!决不能放松!我们要树牢疫情防控的意识转发!提醒身边人!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防疫科普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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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1号)4月22日12时40分,西宁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阳性人员110号:女,6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111号:男,1月龄,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112号:男,24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113号:女,43岁,系城东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已将上述4名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22日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6号)化身“志愿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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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来了!亮点看这里!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即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也是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安全的重要的一环。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反有组织犯罪法》都有什么亮点吧!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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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微信借钱,“电子借条”管用吗?法院这样判

微信上借钱给别人没有纸质借条只签了“电子借条”这样的官司能不能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这起只有“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在经过一系列的认证审核后法院确认了电子借条的效力并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案情简介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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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司法办案、依法打击犯罪,开展能动履职、协同推进网络治理的相关成效。从案件类型看,有5件典型案例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另5件是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较为全面反映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态,深入揭示了社会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物料’,犯罪分子或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作为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或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画像’实施精准诈骗。”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将行业“内鬼”和职业团伙作为重点从严惩治。深挖虚拟币等虚假交易诈骗被告人魏某双、罗某俊、谢某林、刘某飞,均无固定职业;其他56名被告人基本情况略。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魏某双、罗某俊、谢某林、刘某飞等人在黄某海(在逃)等人的纠集下,集中在外国,以投资区块链、欧洲平均工业指数为幌子,搭建虚假的交易平台,冒充专业指导老师诱使被害人在平台上开设账户并充值,被害人所充值钱款流入该团伙实际控制的对公账户。被告人又通过事先掌握的虚拟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走势,诱使被害人反向操作,制造亏损假象,在被害人向平台申请“出款”时以各种事由推诿,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谋取非法利益。在黄某海组织策划下,魏某双、罗某俊、谢某林、刘某飞担任团队经理负责各团队日常运营;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担任业务组长、业务员实施诈骗活动。为躲避追查,该团伙以2至3个月为一个作案周期。该团伙流窜至其他国家准备再次实施诈骗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移交我国。经查,该团伙骗取河北、内蒙古、江苏等地7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亿余元。【检察履职过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介入案件侦查,将诈骗金额从最初认定的人民币1200万余元提升到1.2亿余元。公安机关以魏某双等60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追捕追诉32名犯罪团伙成员(另案处理)。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魏某双等60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魏某双、罗某俊、谢某林、刘某飞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针对本案所反映的金融投资诈骗犯罪高发、公众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会签协作文件,构建了打击治理虚假金融投资诈骗犯罪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普法、社会治理等8项机制,提升发现、查处、打击这类违法犯罪的质效。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典型意义】依法从严追捕追诉,全面追查犯罪资金,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公众提升投资风险防范意识。打击冒充明星打榜诈骗未成年人被告人张某,系大学专科在读学生;被告人易某、刘某甲、戴某、黄某俊、范某田均无固定职业。张某、易某、刘某甲单独或合谋,购买使用明星真实名字作为昵称、明星本人照片作为头像的QQ号,通过该QQ号之前组织的多个“明星粉丝QQ群”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在群里虚构明星身份,以给明星投票的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2020年6月,张某通过上述QQ号,添加被害人刘某乙(女,13岁,初中生)为好友,将拟骗取转账金额人民币10099元谎称为“投票编码”,向刘某乙发送投票二维码实为收款二维码,诱骗刘某乙使用其母微信账号扫码,输入“投票编码”后完成所谓的“投票”,实则进行资金转账。刘某乙发现钱款被转走要求退款,张某又欺骗刘某乙添加“退款客服”退款。刘某乙添加“退款客服”后,易某、刘某甲谎称需继续投票才能退款,再次诱骗刘某乙通过其母支付宝扫码转账1万余元。经查,张某、易某、刘某甲等人骗取5名被害人钱款共9万余元。其中,4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应张某等人要求,戴某主动联系黄某俊、范某田,利用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帮助张某等人转移上述犯罪资金并收取佣金。期间,因戴某、黄某俊、范某田收款二维码被封控不能再进账,他们又相继利用家人收款二维码继续协助转账。【检察履职过程】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张某、易某、刘某甲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戴某、黄某俊、范某田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易某、刘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戴某、黄某俊、范某田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一千元不等。案发后,检察机关主动联系教育部门,走进被害人所在的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饭圈”文化影响,理性对待明星打赏,提高网上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典型意义】依法从严打击以“饭圈”消费为名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对于利用个人银行卡和收款码,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行为,加强全链条打击,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拆解”组网游情侣“游戏托”诈骗被告人刘某峰,系辽宁盘锦百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明等36名被告人系该公司员工。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百思公司代理推广江苏某网络科技公司两款网络游戏,刘某峰招聘杨某明等36人从事游戏推广工作。为招揽更多的玩家下载所推广的游戏并充值,刘某峰指使杨某明等员工冒充年轻女性,在热门网络游戏中发送“寻求男性游戏玩家组建游戏情侣”的消息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微信添加为好友后,他们向被害人发送链接,引诱被害人下载所推广的两款网络游戏。在游戏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组建游戏情侣,假意与被害人发展恋爱关系,通过发送虚假机票订单截图、共享位置截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诱骗被害人向游戏账号以明显超过正常使用范围的数额充值。部分被告人还以给付见面诚意金、报销飞机票等理由,短时间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款,诱使被害人以向游戏账号充值的方式支付钱款。经查,刘某峰等人骗取209名被害人共189万余元。【检察履职过程】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刘某峰等37人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峰等37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检察机关结合本案制作反诈宣传视频进行宣传,警示游戏玩家警惕“游戏托”诈骗。深入游戏研发企业座谈,提示法律风险,督促企业规范产品推广,审慎审查合作方的推广模式,加强风险管控。【典型意义】以游戏充值方式骗取行为人资金,在“游戏托”诈骗中较为常见,要准确认定其诈骗本质,依法从严惩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游戏玩家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合规建设,促进网络游戏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6号)化身“志愿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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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6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6号)4月19日23时15分,西宁市新增12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新增1名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阳性人员84号,女,26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85号,女,38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86号,男,34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87号,男,46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88号,女,33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89号,女,30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90号,女,25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91号,女,28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92号,女,27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93号,女,40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94号,女,40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95号,女,24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确诊病例35号,系4月17日第52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41号,医疗救治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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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案件一:2022年4月16日,城西公安分局涉疫案件处置专班接到西宁市城西区虎台街道医财巷西社区报警称:该社区居民丁某,从外地回宁后未到社区报备。经调查发现:丁某于2022年3月31日前往成都市,2022年4月1日乘飞机回西宁市后,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社区进行报备,未在到西宁市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丁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二:2022年4月17日10时30分,违法行为人赵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全市主城区静态管理期间,私自牵狗出门在海馨墅园小区内遛狗,且多次劝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三:2022年4月18日22时,城西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我辖区内的喇某及其妻子李某,在全市人民共同抗疫的关键时刻,故意逃避,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喇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喇某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从外省回宁的市民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及时主动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2022年4月19日往期精选图解|青海省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3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城中区司法局|共抗疫情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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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工会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

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决定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重点地区的44家企业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服务和职工维权服务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据介绍,青海工会通过开展以“诊断评估劳动用工、助推企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着力优化企业法治环境,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着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防范法律风险,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受益互利共赢。青海工会将重点筛选创业、成长、成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44家中小微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主要开展“五个一”活动:为企业开展一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为企业和职工开展一次劳动法律法规讲座,为企业提供一次劳动用工法律决策咨询,为企业制定一份防范和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法律处方”,指导帮助企业整改规范一次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据悉,青海各级工会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对接,根据司法局、律师协会意见建议或招投标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法治体检。工会将重点审核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法治体检资料,法治体检结论提出的“法律处方”是否于法有据,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实际。青海省总权益保障部复核合格后,按照一户企业3000元的标准统一支付服务费。往期精选图解|青海省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3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城中区司法局|共抗疫情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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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志愿红” 守护“健康绿”——海东市司法行政系统抗击疫情纪实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人们原有的生活节奏。“测核酸、守绿码”成了海东人朋友圈里的高频词。许许多多的“大白”“警察蓝”逆向而行,在“逆行”者中,海东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化身“志愿红”,只为守护群众的“健康绿”。吹响疫情防控“集结号”疫情突袭,号角长鸣。海东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响应上级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化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绷紧疫情防控之弦不放松,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工作日期间每日定时定点开展消杀,发放防疫物资,确保落实到人。西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最大程度减少疫情输入风险,按照海东市委要求,海东市司法局限制单位职工暂停往返西宁海东,排查4月1日以来有西宁往返史的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他们配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就地居家隔离并高密次核酸检测。海东市各县区司法局强化党建引领,严守疫情防控“责任田”。尤其是循化县司法局,及时采取“加强组织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联防联控方案、强化值班值守、成立宣传队伍”等措施扎实开展防控工作。“我们在排查工作中,对单位内部、社区矫正对象、包联小区逐一核查近期是否有前往疫区和是否接触疫区返循人员等情况,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健康状况一日一报制。”循化县司法局局长马天龙告诉记者。做好司法行政排头兵“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出门一定戴好口罩,及时更换口罩。”循化司法人总是耐心细致地叮嘱群众。原来,循化县司法局在包联核酸检测采样点协助开展采样服务,帮助医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消毒清洁等系列工作,叮嘱老百姓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断强化居家隔离人员管控。“请下来做核酸检测采样,‘一米一人’,请注意拉开间距。”在循化县组织的六轮核酸检测采样中,循化县司法局第一时间搭建临时核酸检测采样点帐篷,挨家挨户呼吁“全民核酸”,遵守秩序等方式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不仅如此,循化县司法局在所属工作区内提供“上门服务”,促使群众快速响应快速集结,确保核酸检测采样不落一户不落一人。4月2日,接循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循化县司法局立即抽调6名干部,在循化县残联康复中心隔离点开展执勤工作。“请过来登记一下信息,写上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信息等。”据了解,执勤实行24小时制,执勤期间工作人员对隔离点出入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作详细登记,准确掌握人员流动情况等基础信息,切实守好疫情防控“第一线”。与此同时,化隆回族自治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在群科新区兴隆佳苑小区设执勤卡点,入户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到目标清、行动快、情况明。海东市乐都区司法局、平安区司法局抽调干部,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坚决做好居民群众安全、安心的“守门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发挥村级法律服务工作职能,深入基层村社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筑牢村级领域疫情防控屏障。随着一车车的蔬菜、水果、肉类到达循化县,也代表着海东市司法局和5个兄弟县区司法局与循化县司法局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浓厚情谊。原来,海东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循化县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送去慰问金5000元,以及价值万元的蔬菜、水果、肉类等日常饮食必备品,叮嘱一线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坚守司法行政干部使命担当,以最充沛的精力、最强健的体魄,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司法行政排头兵。防“疫”一线法治宣传“不打烊”记者了解到,海东市司法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通过“法治海东”“12348海东法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倡导大众不传谣、不信谣,采取科学有效的防疫措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形势严峻,上海来的3名新冠肺炎感染病例马某、冶某、冶某某(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广大居民引以为戒,若有外地返乡人员,请及时报备隔离。”在海东各处,都有海东市司法行政人的宣传身影。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风险输入,海东市司法局,特别是化隆县、循化县司法局干部发动务工人员家属,对在上海、吉林、甘肃等地的拉面从业者及务工人员开展劝阻,宣传防控政策、采取最精准、最快速、最高效的举措,全力做深做细防控工作。循化县司法局强化线上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及时为群众、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借助“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微信群实时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疫情实况和相关法规政策。线下发挥“红喇叭”宣传车队和“法润循化”志愿者队伍作用,在主城区和辖区乡镇积极开展“红喇叭在身边”行动,24小时不间断播放防疫宣传音频,包括防疫法律小常识、指挥部通告、温馨提示等,浓厚疫情防控氛围。守望相助,同舟共济。海东市全体司法行政人紧紧团结在一起,坚挺在前,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发挥法治宣传职能,把百姓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让党旗在战“疫”一线高高飘扬。往期精选图解|青海省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3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城中区司法局|共抗疫情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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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强化预警劝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科技支撑、强化反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技术反制能力,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属地管控,坚持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贡献。《意见》要求,要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打击效能;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强化法律支撑,为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积极推动涉诈在逃人员通缉、引渡、遣返工作。《意见》要求,要构建严密防范体系。强化技术反制,建立对涉诈网站、APP及诈骗电话、诈骗短消息处置机制;强化预警劝阻,不断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发现能力,及时发现潜在受害群众,采取劝阻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意见》要求,要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加强金融行业监管,及时发现、管控新型洗钱通道;加强电信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三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制度,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意见》还要求,要强化属地管控综合治理,加强犯罪源头地综合整治。《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力量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往期精选图解|青海省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3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城中区司法局|共抗疫情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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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3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3号)4月18日15时05分,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阳性人员81号,女,23岁,系城东区第五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已对上述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18日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2号)忠诚信念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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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实名认证,打开来电预警和短信预警,使用APP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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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各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针对西宁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四、如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四)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力度,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六、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借疫情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处理。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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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青海省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4号)习近平: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青海部署开展“四项活动”持续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落地见效青海有序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预告|@所有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明天开始!来源: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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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安心居家指南

共克时艰城西区司法局|城西司法勇担当,筑牢防疫安全线疫情防控期间,西宁公安将严厉打击这些行为!来源:和谐东区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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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信念 身肩职责 心怀期盼——青海红十字医院核酸采样队在勇敢前行

蓝色的帐篷、厚重的防护服、两米的间距,刻画成西宁城区全民核酸的场景……有序的组织、忙碌的身影、熟练的动作,勾勒出医护人员英勇奋战的画面……他们在行动、有着坚如磐石的信念。党旗下,青海红十字医院核酸采样队用坚毅和勇敢彰显了着作为监狱系统三甲综合医院的责任和担当,生动诠释了这支精干部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信仰和信念。自4月15日凌晨1:00,青海红十字医院500余名核酸采样队连夜集结、迅速出征,分布在城中区在88个采集点271个台位,承担核酸采样任务。仅15、16日,医院各采样点共采集核酸样本34.28万人次,为西宁全民核酸检测贡献青海红十字力量。他们在坚持、有着义无反顾的责任。此次西宁主城区传播的主要为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有着极强的传播性、传播速度和传播隐秘性,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尽快筛查阻断传播链刻不容缓。每一个医护人员心理都深深地明白,这是一份责任,为此他们连续奋战,清晨就出发,到晚上八九点才能休息,采样台就是他们的战场,他们时刻牢记科学规范操作,有的还亲自上门为行动不便的人群进行采样……防护服下他们已经汗流浃背,防护面罩下他们已经勒痕满满,他们舍下父母妻儿,隔离酒店就是他们的家。他们没有怨言,只是希望在这场战役中能多为群众做点贡献,去践行一个医者的使命。他们在努力、有着乐观向上的期盼。每一名核酸采样队员心里都有一份期盼,期盼着今天的样本没有阳性,期盼着传播链尽快切断,期盼着疫情早点过去,期盼着早日回家。他们是父母、妻子、丈夫、孩子,家中的亲人同样期盼着他们安全健康,顺利凯旋回家。为了这份期盼,他们在勇敢的战斗,这是他们的动力,也是全市人民的期望,在这份期望中,全体采样队员和医院全体医务人员一道义无反顾、共同努力、勇敢前行,为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END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1号)责任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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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2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2号)4月17日14时30分,西宁市新增9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新增2名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阳性人员72号,男,42岁,是确诊病例14号的密切接触者,系隔离管控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3号,男,11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4号,女,35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5号,女,73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6号,男,6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7号,男,43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8号,女,44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79号,男,28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80号,男,48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确诊病例17号,系4月16日第49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4号,医疗救治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8号,系4月16日第50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9号,医疗救治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已对上述阳性人员72-80号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17日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1号)责任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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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公布!

共克时艰城西区司法局|城西司法勇担当,筑牢防疫安全线疫情防控期间,西宁公安将严厉打击这些行为!来源:中国普法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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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西宁警方行拘2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编造、散布谣言,西宁警方行拘1人4月16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起编造、散布谣言的案件。经查,4月15日21时许,杨某某虚构编造涉疫谣言,散布在网络微信群内,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一.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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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1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31号)4月17日9时,西宁市新增6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阳性人员66号,女,24岁,系封控管理期间在城东区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阳性人员67号,男,7岁,是4月15日49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5号的密切接触者,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筛查发现。阳性人员68号,男,5岁,是4月15日49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5号的密切接触者,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筛查发现。阳性人员69号,男,36岁,是4月14日45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1号的密切接触者,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筛查发现。阳性人员70号,男,26岁,是4月14日45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1号的密切接触者,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筛查发现。阳性人员71号,男,38岁,是4月14日45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31号的密切接触者,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筛查发现。目前,已对上述6名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17日来源: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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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速度 奉献 毅力——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全力保障核酸样本检测工作

4月15日,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生物遗传实验室共完成西宁市全员核酸检测样本7.6万份。此刻来自西宁主城区的检测样本正送往医院实验室……他们再次挺身而出。作为青海省最早一批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自2020年初,青海红十字医院生物遗传实验室一直承担着西宁地区抗击疫情核酸检测工作。此次西宁主城区全员检测工作一开始,实验室全体检验师再次挺身而出,成立三批梯队,24小时不间断检测,提升样本检测“加速度”,因为有他们,让我们多了一分安心。他们昼夜轮流奋战。凌晨2点,已是夜深人静,而红十字医院的P2实验室依然灯火通明,一群默默奉献而聚光灯照不到的可爱同仁们穿着密不透风的防护服,戴着口罩和防护面屏轮流奋战,忙碌并快乐着,第二批连续8小时工作出来的人员已精疲力竭,第三批接班的小可爱精神抖擞穿上防护服投入战斗了,像这样高强度、高效率的工作,对核酸检测人员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杨军口渴难饮,站着狂饮水的姿态,足以证明缺水程度。他们已经不知道开了多少个标本箱,手烂了都浑然不觉……他们忘我工作的态度感动着每一个人。他们努力克服困难。机器不停,标本无缝隙对接,导致一台机器意外发生故障,为了快速应付紧张的意外情况,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加快工作效率,争分夺秒去完成任务,在草长莺飞最美人间四月天,他们为保障整个城市的抗疫工作,在实验室挥洒着汗水,用责任和爱心为全市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来源:青海监狱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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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西宁公安将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4月14日,西宁市公安局发出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依法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据了解,西宁市公安机关将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规定、要求的;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及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的;拒绝、阻碍、侮辱、威胁、殴打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在互联网、微信群、抖音等散布、传播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不主动报告,瞒报谎报病情、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并拒绝接受疫情排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双码检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按规定或拒绝执行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隔离期、观察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医学观察等的;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人传播病原体或在其他场所传播病原体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治、防护产品的;盗窃、诈骗、哄抢、破坏、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的;违反规定组织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西宁市公安局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往期精选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6号)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丨总体国家安全观一起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H5|一起了解国家安全那些事!来源:青海日报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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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4月14日20时20分,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副主任应海涛通报城东区第一轮区域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市发改委副主任石彪介绍全市平抑物价的相关举措;城东区副区长赵超介绍城东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并对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进行解读。城东区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有效采样421508人份4月13日我市在城东区开展了第一轮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应海涛就相关情况作简要通报。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核酸检测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就近、就便、高率的原则,统筹公安、工信、社区等资源,不断优化备、采、送、检、报流程,确保了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区域核酸检测任务。截至目前,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抽调省、市、县(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骨干精英力量,共组建1176人的核酸采样队伍,设置核酸采样点231个、采样台515个。启动8个核酸检测实验室,科学调配核酸检测采、送、检力量,按时完成城东区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有效采样421508人份。其中:1支10混1采样管检测结果异常,经省市复检,发现阳性样本3份(具体情况请关注相关权威媒体发布),其余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我们对核酸检测样本阳性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正在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同时,对样本阳性人员的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管理、活动场所及环境进行了严格消杀,严防交叉感染。本轮我市疫情传播病毒主要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一是传染强度大,二是传播速度快,三是传播过程非常隐匿。针对这些特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要始终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用公筷、少聚集、多通风等良好习惯;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遵守和配合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需就医看病严格履行防控措施,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共同为打赢这场战“疫”贡献自己的力量。2例确诊病例已经出院针对市民非常关注的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44、45号通告新增病例的轨迹,应海涛介绍道,4月11日,新增12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均系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发现,自集中隔离之日起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4月12日,新增13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中,无症状感染者31号(即第24号紧急通告公布的核酸检测人员40号)活动轨迹已在45号通告公布。其他12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均系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发现,自集中隔离之日起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此外,在省市专家的精心治疗下,目前45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中,已有2例确诊病例经省市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出院,出院后将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均能满足市场正常消费需求就全市平抑物价的相关举措,石彪介绍到,总体来看,目前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均能满足市场正常消费需求,价格波动总体平稳,保持在合理区间。石彪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期间保供稳价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瑞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孔令栋多次调研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在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守稳百姓“米袋子”“菜篮子”,为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市平抑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重要性、艰巨性,及时出台并实施《关于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和《西宁市“菜篮子”市场供应应急保供预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决保障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一是保障供给、畅通渠道。督促指导生猪牛羊屠宰、粮油生产加工、蔬菜经营流通企业加强货源组织调配,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补货补柜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坚决落实农副产品、疫情防控用品“绿色通道”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二是加强监测、强化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动态,采取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每日向市场发布主要蔬菜、猪牛羊肉批零差率参考指导价格。重点围绕疫情防控用品和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113人次,检查超市4301户次,农贸市场5566户次,商场1436户次,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充足供应、平稳价格。从供应情况来看,4月份以来,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日均蔬菜、水果、鸡蛋进场量分别为1963吨、435.99吨、146.99吨,蔬菜日均销售量约1971吨,日均库存量约2475吨。从产地来看,除了加大省外调运,本地产蔬菜也到了集中上市阶段,目前,我市蔬菜在田面积1.75万亩,本地产蔬菜日均产量约480吨。主要屠宰企业生猪、牛、羊屠宰量分别为7266头、1779头、1746只,屠宰量保持平稳。在保证活体屠宰量的基础上,加大储备肉投放市场的力度,自3月15日起,每周分别投放冻猪牛羊肉50吨、62吨、40吨。从价格监测数据来看,4月以来我市猪牛羊肉市场零售均价环比分别下降2.49%、0.18%、1.1%。受近期国内疫情点状散发、成品油价格调整、运输和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15种主要蔬菜品种市场零售均价环比小幅上涨约1.01%。鸡肉市场零售均价环比持平,鸡蛋市场零售均价环比上涨4.14%。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度、补货补库,有效调剂市场需求,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同时,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恶意控销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消费,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城东区:全力以赴做好静态管理期间民生保障针对城东区疫情防控处置相关情况,赵超表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城东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紧盯确诊病例(包括疑似和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人员信息轨迹以及与城东区交集关联情况,全要素手段进行排查管控,坚决切断疫情传播,守护东区平安。一是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每日召开会商例会,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提级管控,压实责任。迅速充实各专班人员力量,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完善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组、省外人员排查等工作流程,全体县级干部、机关干部下沉一线、靠前处置,形成“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应急处置合力。二是全面排查重点人员。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措施,整合调动党员干部、网格员、公安干警等3000余名,对所有进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做到扫码登记,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及时管控,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三是规范管理集中隔离点。健全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和流程,落实落细“三区两通道”、核酸检测采样、清洁消杀等各环节管控措施,全面加强集中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基础病服务,切实保障集中隔离人员身心健康。四是统筹“三区”生活保障。高标准落实“三区”管控措施,全力保障“三区”居民生活需求。截至目前,为封控、管控区居民配送肉类1.62万斤、蔬菜5.26万斤。加大对封控、管控区困难群体、失独家庭等的人文关怀,为特殊群体增配牛奶245箱、鸡蛋300盒、综合蔬菜包300箱,提供个性化服务。五是精准做好流调溯源。组建9支53人流调队伍,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疾控专业优势,全面开展流调溯源,快速精准判定、追踪管控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者,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实现应隔尽隔。六是顺利完成区域核酸检测。紧盯“备”“采”“送”关键环节,成立由县级干部任组长的数据统计、采样匹配、样本转运等12个工作专班和9个镇办采样点管理组,建立健全采样点网格化管理机制,将采样台、机动队员、实验室等信息明确至具体人,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系统。全区231个采样点、515个采样台、1000余名医护人员、6000余名一线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第一轮核酸检测任务。特别是规范采样台设置、采样操作等环节,等候区、采样区、缓冲区等标识清晰,“2米线”、“绿色通道”等设置到位;每个采样台设置至少2把椅子,采样人员交替使用、每用必消;采样机动队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采样服务等,坚决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4月13日,完成核酸采样421508人(份)。针对记者关心的城东区全区实施静态管理的相关问题,赵超表示,为及时阻断传播风险,更好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风险程度和阳性感染者的分布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静态管理。下一步,城东区将深刻分析当前形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实践,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强化担当意识,扎实开展好全区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静态管理期间的民生保障,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生活需求,打通物资配送“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和生活物资供应保障。来源:西宁晚报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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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6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6号)4月14日16时20分,西宁市新增5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阳性人员46号,女,35岁,系确诊病例1号的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47号,女,12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发现。阳性人员48号,男,40岁,系4月13日城东区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人员49号,女,11岁,系4月13日城东区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人员50号,女,14岁,系4月13日城东区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发现。目前,已对上述5名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正在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14日来源:西宁晚报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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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丨总体国家安全观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关系你我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往期精选答题赢“法宣在线”学法积分|《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竞答活动开始啦!防疫科普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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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一起了解国家安全那些事!

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安全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需要你我共同守护。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哪些要素?国家安全又包括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点开H5,一起了解国家安全那些事!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打开H5往期精选答题赢“法宣在线”学法积分|《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竞答活动开始啦!防疫科普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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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赢“法宣在线”学法积分|《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竞答活动开始啦!

在第七个全民国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竞答活动。答题对象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答题范围《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答题方式参加答题人员登录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法宣在线www.faxuanyun.com/)或法宣在线APP客户端进行统一答题。进入答题页面后,系统将根据答题范围出题,参考人员通过电脑或APP客户端操作完成答题。试卷共30题,7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答题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给予“法宣在线”学习用法200分积分奖励,答题活动不进行补考。答题时间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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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科普 | 做核酸检测,这些注意事项一定要知道!

建议2小时内最好不吃东西,提前30分钟不喝水、不饮酒、不吃口香糖,避免采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呕吐、反胃等表现。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有序排队,不要与人闲谈。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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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4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4号)4月12日23时50分,西宁市新增1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均为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人员28号,男,9岁,系无症状感染者7号的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29号,女,48岁,系4月2日与确诊病例1至5号的时空交集人员。阳性人员30号,女,44岁,系4月2日与确诊病例1至5号的时空交集人员。阳性人员31号,女,30岁,系4月2日与确诊病例1至5号的时空交集人员。阳性人员32号,女,51岁,系4月2日与确诊病例1至5号的时空交集人员。阳性人员33号,女,52岁,系4月1日与确诊病例1至5号同时段就餐人员。阳性人员34号,男,11岁,系确诊病例1至5号的次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35号,男,45岁,系确诊病例1至5号的次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36号,男,12岁,系确诊病例1至5号的次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37号,男,44岁,系确诊病例6号的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38号,男,10岁,系确诊病例1至5号的次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39号,女,35岁,系外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阳性人员40号,男,31岁,系外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次密切接触者。目前,对上述13名阳性人员正在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4月13日往期精选预告|@所有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即将来袭!青海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走深落细青海抓好“四个融入”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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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时强调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扎实做好二季度政法工作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1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第二季度重点工作。郭声琨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北京冬奥取得的重大成果、成功举办冬奥的重要经验和北京冬奥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二季度政法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郭声琨要求,要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及时对重点工作深化部署、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深刻认识形势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努力把风险隐患防范在早、化解在小。要强化公共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全国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要采取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不懈抓细抓实政法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赵克志、周强、张军出席。往期精选预告|@所有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即将来袭!青海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走深落细青海抓好“四个融入”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