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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24日,滨江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院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滨江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学细研中强化思想引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鲜明政治底色,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要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细化履职举措。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以“三个善于”为指引,准确锚定检察推动改革的结合点与着力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专项行动,为服务滨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深化队伍建设,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工作质效。要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全会精神引领和推动滨江检察在改革创新中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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