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冒用他人医保卡,59岁大妈误入歧途

上城检察 2021-04-28


周某原是一名普通的工人,退休后积极加入社区工作,成了远近闻名的知心大姐。邻居和亲戚朋友谁家有事无法亲自去医院配药的时候,她都会热心帮忙配药。出于对周某的信任,邻居和亲戚朋友都把医保卡交给她保管。但不曾想周某竟利用这个便利,长期冒用他人医保卡配取药品并出售牟利。截至到案发,周某利用该手段非法骗取国家医保统筹支出达到22万余元




案情简介

2018年,家住上城区的周某从亲戚处得知,市区有一名张姓男子(另案处理)常年在地铁站附近收药。周某虽然是退休人员,且家庭条件也不差,但面对这白捡的便宜,她还是起了歪脑筋。2018年1月份,周某从亲戚处拿到了这个男子的电话,在得知了几种较好销售的药品后,周某便打起了邻居和亲戚朋友们放在自己这保管的医保卡的主意。


2018年1月—2019年9月期间,周某多次到本市某医院,冒用邻居、亲友的医保卡,利用医保统筹支出购买了大量销量较好的药品,随后以折价卖给了收药的张某。在尝到甜头之后,周某开始频繁从该医院购买药品,从一开始的一个月一两次变成从了每周一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金额也越来越大,最后竟累计达到了22万余元。


周某在频繁借用他人医保卡倒卖药品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2019年9月19日,公安找到了周某,并将其涉嫌诈骗罪的情况告诉了她,此时的周某才悔不该当初,也在数次的讯问中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统筹支出,其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并于2020年1月21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3月2日,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对被告人周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检察官说法


我国建立医保基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聚集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力量,通过政府资助和管理的方式,为整个社会的劳动者们减轻负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所以医保基金绝不是个人的金库或者药房。


借用或者冒用他人医保卡从医保基金中购买药物,绝不是简单的贪小便宜,而是侵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不要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就随意借用他人医保卡,或者借出自己的医保卡。只有大家都遵纪守法,国家的医保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文字:包兴和

图片:网络

编辑:张钰

 
往期精彩

  双跑道赛跑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赵亮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  杭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巡视员林连才一行莅临上城调研指导

  驻所检察战“疫”︱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墙

■  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2月24日起恢复开放!

■  非常时期,“网络”助力办案步履不停歇

■  战“疫”手记︱一江水暖会有时

■  战“疫”时期的“志愿红”与“检察蓝”

  元宵佳节︱但愿月圆人团圆

  武汉十五日︱定送瘟君入沸波

  战“疫”日记:一定要及时报送排摸信息!

  这场战“疫”,上检人全力以赴

点这里支持上检工作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