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让“冒签”现形 申请人送来锦旗感谢
“我人一直在外省,怎么会出现在杭州给公司作担保?还请了律师打官司?”汤先生急匆匆来到检察院向检察官请求帮助,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他查清一起案件事实,还他公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汤先生夫妇想置换名下的一处房产,却在出售房屋时意外得知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经过了解,汤先生发现在一起某公司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中,自己作为公司债务的担保人,被法院判决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该房产早已被法院冻结。
当时的“他”还“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诉讼活动。但在原审事实认定的保证合同签署时间和诉讼活动代理期间,汤先生一直是在外省工作,并不在杭州,他对这场官司并不知情,也从未给任何单位签署过担保合同。
那到底是谁伪造了自己的签名还委托了律师呢?
汤先生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申请对合同中的笔迹进行鉴定。但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再审申请。
于是,汤先生到检察机关提出了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从原审法院调取了案件卷宗。经仔细查阅卷宗后,检察官围绕笔迹真伪这一焦点问题,首先,从不同途径调取多份申请人的真实笔迹样本,与原审保证合同、授权委托书上申请人的笔迹一并提交司法鉴定,鉴定人经比对后发现,原审保证合同、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确非申请人本人字迹。
同时,检察官找到申请人在原审诉讼中的代理律师,仔细询问其当时具体的委托情况,查清当时的诉讼委托人并非申请人本人。
最后,通过走访调查申请人在原审诉讼活动期间的工作轨迹和行业特征,检察官查清申请人当时并不在杭州,而是一直在外省工作等事实情况。
综合全案证据,检察官做出缜密论证,最终确认原审案件中的保证合同、授权委托书上等签字均非申请人本人所签,原审认定申请人为保证人系事实认定错误,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针对原审案件中有关伪造他人签字办理担保合同、冒充他人参加诉讼活动等违法线索展开进一步审查。
2022年6月8日,法院依据新的证据事实,采纳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原审判决,对案件进行了改判。后对方银行提出上诉,2022年9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审判决生效后,汤先生夫妇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下。
“千言万语,就是一句感谢!感谢检察官查清案件事实,还我公道……”近日,汤先生夫妇专程驱车两小时赶到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表达对检察官最真挚的谢意。
供稿:毛艺超、王鲁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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