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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有料#公司油卡莫名被盗刷两年,真相是……

上城检察
2024-10-22

公司油卡在2年多时间里莫名被盗刷3万余元,而油卡也没有出现过丢失的情况,原来这一切都是离职员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下的“黑手”。


阿强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行政经理,2023年6月的一天,阿强如往常一样,拿着公司油卡去给公司的车加油,却发现油卡上的金额只有200元。“不对啊,上次有人加完油之后不是还剩400元吗?现在这都不够加一次啊。”阿强疑惑地询问其他同事,却被告知这几天没有人用过这张卡。


于是,阿强向加油站申请调出这张油卡的账单,结果发现几天前的凌晨2点有过一次消费记录。同事一般都在下班前把油卡拿回公司,谁会在半夜2点去加油呢?阿强调取公司监控后发现那天凌晨的确有人开车来过公司。


“那不是两、三年前离职的阿辉的车吗?”其他同事将那辆车认了出来。阿强想起来,阿辉作为公司的前员工,知道公司的油卡放在哪里,的确具有作案嫌疑。阿强进一步梳理了油卡账单,发现自2020年10月以来有多次下班之后的消费记录,且有好几次是在晚上12点之后,而阿辉离职的时间也确为2020年10月之前,这进一步加大了阿辉的嫌疑。于是阿强果断报警。


公安机关从加油站调取的监控中发现,阿辉果然多次于凌晨在公司附近的加油站加油,还不只给一辆车盗刷公司油卡加油。据阿辉供述,他名下有两辆车,自己的女友还有一辆车,他给这些车都加过油。但问题来了,阿辉是如何进入公司办公室将油卡拿到手的呢?

阿辉在凌晨用盗取的油卡加油

阿辉对检察官交待,自己离职之前用过公司的油卡,知道油卡一般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的抽屉内,办公室的门窗和抽屉向来都不会上锁,所以卡一般都没有人管,而且他知道一条可以进入办公室的“秘密通道”。离职后他因为贪小便宜想继续用前公司的卡加油,就趁着公司下班没人了去偷卡。偷过一次之后阿辉尝到了甜头,就又偷了多次,并且每次偷用完油卡之后都会立即放回原处。


就这样阿辉一偷就是两年多,自己都数不清偷了多少次了。经过一系列证据审查,检察院认定阿辉盗窃金额共计3万余元。案发后阿辉主动赔偿了公司,取得了公司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经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阿辉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嫌疑人阿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潜入被害单位窃取油卡并盗刷,造成被害单位财产损失,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阿辉从公司离职后,为了贪小便宜,偷用前公司的财物,自以为钻了管理的漏洞,结果被绳之以法。小侦提醒广大群众,切莫因为钻了漏洞沾沾自喜。同时,本案中公司的遭遇也提醒广大的企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管理好公司的财物,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注: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供稿:陈晨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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