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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家长!今起,网上登记!

海宁发布 2024-02-02

近日

海宁市教育局官方发布了

《公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的通告》


需要重要提醒的是

4月6日8:30-4月10日17:00

所有符合条件的新生家长

可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点击此处<

查看招生通告详情

>点击此处<

查看“网上登记办法”


家长朋友们,赶紧来看看

你家孩子对口哪所幼儿园


公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的通告

根据2023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适龄户籍儿童数,确定2023学年海宁市各招生辖区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并将主要事项通告如下:

1.服务区按招生辖区内“A类生的“有效房产”地址确定,按村户籍申请的新生按户籍地址确定。

2.“A类生”家长网上登记申请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本“招生服务区”内的幼儿园;“招生系统”按第一志愿划分到相应幼儿园,如无法录取,再按第二志愿录取(录取时排在第一志愿选择此幼儿园的“A类生”后面),以此类推建议不要只报一所,以确保在“招生服务区”内第一批录取。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的现场预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3.下列情况的“A类生”不确保录取在“招生服务区”内的幼儿园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超年龄缓读小班的

4.第一批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于5月20日面向“B类生”“C类生”及未录取“A类生”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见各招生辖区的《剩余学位公告》(5月18日前公布在官方平台、各幼儿园门口)。每位新生只能在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可有多所幼儿园的志愿选择),如重复预报名登记、提供虚假证件,均作无效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已第一批录取的新生,不可再参加现场预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前后两次的录取资格。

5.“A类生”中按村户籍申请的新(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同一“录取批次”排序时按新生落户此村的时间(即同一个村不同地址迁动的,按前一个时间)。如农村自建房已办理有效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家长可自主选择农村自建房产权证办理时间或新生落户时间进行排序,网上登记申请时请在最后“备注”栏填写产权证办理时间,须跟住建部门发放的有效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时间一致。

6.各招生辖区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按招生计划尽量做到应收尽收,但不确保“B类生”“C类生”全部录取。

本通告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具体可查询各招生辖区的《小班招生方案》。2023学年海宁市幼儿园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信息,均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进行查询,教育局咨询电话:87229863,87228739,87223239。

2023学年海宁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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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海宁发布微信公众号(ID:hainingfabu )采访编辑报道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袁婕莹 美编:张小琴
编辑:蔡金霖 戴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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