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子被撞身亡,又是因为司机的这个动作...
3月20日下午3点多,郑州东明路红专路北5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被公交车后轮碾压,当场身亡。女子身上被盖了一块蓝布,有人称女子30岁左右。 记者随后从郑州公交二公司宣传部门获悉,事发时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突然开门,导致电动车车主躲闪不及,倒在地上,途经的186路公交车刚好经过,因此不幸命丧公交车轮下。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正在调查。涉嫌肇事的司机已被带走,银白色私家车被拖离现场。
虽然“开车门”只是个小动作,有时却可能导致生命危险。开车时如何做,司机们往往了然于胸,但是很多人在开车门下车的那一瞬间就会忘记查看车外的情况贸然开车门,导致惨剧的发生。
最应该担心的是这种高速行驶状态下的情况,一旦有意外发生根本来不及反应!
一个个惨烈的事故让人触目惊心,开车门引发的悲剧,我们该如何避免?
案例解读:
看了是不是觉得惊心动魄?这样的悲惨案例太多太多了!这些事故的原因都是:机动车车内人员下车开车门时,不看清路面情况就开门。那么,这样的交通事故由谁担责呢?
普法知识: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谁担责?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一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荷兰”的文章说:
因“开车门”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十分常见。荷兰的驾驶员们总是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这是避免这种意外的最佳开车门方法,也就是左驾用右手开,右驾用左手开。在荷兰,这种叫做Dutch Reach的开车门法是被广泛普及和使用的,从驾校里开始就会要求学员遵守这个开门法则。
这个动作可不是随便做做的,当你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你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就会很自然地向外看。首先,眼睛会通过后视镜观察,然后转身的时候向后看,这一个完整的动作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无论后面来的是单车还是机动车。
一段荷兰驾驶教学的标准
⒈用左手抓住门把手。握紧把手,防止开门时被风猛一下拉开门。
⒉通过内侧镜和左外侧镜观察,并转头向左观察,是否有车辆经过。
⒊用你的右手开车门,用你的左手抓住门把手。
驾驶员在开车门时,仅仅通过后视镜转头查看,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视觉盲区。按照“荷式开门”顺序,你的身体应该已经自然地向左转动了,可以确保你获得足够的车左边的视野。
而当你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 即右手开门时,你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就会自然地向外看。首先,眼睛会通过后视镜观察,然后转身的时候向后看,这一个完整的动作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无论后面来的是单车还是机动车。
荷式开门虽好 安全意识更重要
✄ 左手开右车门,右手开左车门!这是为什么?|很多老司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