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组织指挥要点
(一)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应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第一时间利用建筑消防设施,开展火情侦察、疏散救人、堵截控火、排烟散热等作战行动。
(二)火灾扑救中应始终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遵循“起火层—起火层上一层—起火层上二层—顶层—起火层以上其他楼层—起火层下一层”的搜救顺序,全力搜救遇险人员。
(三)根据火势发展变化,及时采取“强攻近战、上下合击、内外结合、逐层消灭”的技战术措施,以班组为基本战斗单元,快速控制和消灭火灾。
(四)在灭火救援中应坚持攻防并举、安全为先,科学合理设置阵地,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火场安全制度,及时组织力量轮换,提高作战行动效能。
(五)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火警等级宜判定为三级,支队全勤指挥部和战勤保障力量遂行出动,并同步调集邻近微型消防站力量。火警等级提升在作战力量到场前由指挥中心决定,作战力量到场后由现场指挥员决定。
(六)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基本战斗编成宜为4辆水罐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判定为三、四、五级火警宜分别调派不少于2个、4个、8个基本战斗编成,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集高层供水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照明消防车、供气消防车、通信指挥车、消防无人机等车辆装备。
(七)辖区中队指挥员在出动途中,应及时向指挥中心、起火单位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了解、核实现场人员被困情况,查询建筑有关信息,预判灾情规模,进行初战力量部署,明确车辆停靠位置,提示行动注意事项。
(八)辖区中队及增援力量到场后,宜在着火建筑首层大厅、消防控制室、进攻起点层、建筑外部等部位、区域布设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并迅速建立包括微型消防站、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内的指挥作战体系。
(九)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应迅速接管指挥权,明确指挥位置,划分战斗区段,标绘现场作战力量部署图,实施统一指挥。在进攻起点层或首层大厅设置前沿指挥点,负责指挥协调各楼层内攻作战行动;在建筑外部设置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各前沿指挥点的作战行动、协调力量集结、火场供水、安全警戒、战勤保障和外攻作战行动。每个楼层、每个区段均应明确专人指挥,并提前确定紧急撤离信号和路线,备有紧急救助小组。
(十)根据现场情况,视情架设中继台、利用通信指挥车或消防电话等方式进行通信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现场指挥员充分利用消防控制室进行火情侦察,通过“两屏、三器、两柜”,掌握火势发展变化和建筑消防设施动作情况,实施灾情研判和决策指挥,详见下表:
类 别 | 途 径 | 要 素 |
两屏 | 视频监控屏 | 1.观察烟气流动,人员疏散情况 2.观察防火门启闭状态 3.观察喷淋系统动作情况 |
图形显示屏(消防设施) | 判断起火部位和火势蔓延趋势 | |
三器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核实起火部位和火势蔓延情况 2.观察消防设施动作时间 |
消防联动控制器 | 1.观察消防设施动作状态 2.视情手动启动消防设施 | |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器 | 1.观察应急广播动作情况 2.视情通过广播引导人员疏散 | |
两柜 | 消防电源控制柜 | 1.观察消防电源所处状态 2.视情手动切换备用电源 |
消防水箱液位显示柜 | 1.观察消防水箱液位 2.估算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时间 |
(十二)优先使用消防电梯,实施登高作业、救助人员和运送器材,明确专人进行管控,并采取防水导流措施,避免积水流入电梯井。如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可通过控制开关迫降并使用消防电梯。使用电梯时,严禁直达、穿越着火层,并应避免冲撞、倚靠电梯门,防止发生变形。
(十三)优先启动楼梯间、前室等部位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保障疏散搜救、内攻灭火等作战行动。在确保排烟路径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机械排烟设施实施排烟、控烟时,可手动或远程启动打开排烟阀,启动排烟风机。严禁人员位于排烟路径的下风口处,防止烟热对流伤害。
(十四)优先利用室内消火栓系统出水灭火,并根据给水形式、管网直径、消防泵流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出枪数量,保证射流持续有效。当室内消火栓系统与喷淋系统共用供水管路时,可根据现场情况,视情关闭局部楼层喷淋信号阀,保障灭火用水。
(十五)通过水泵接合器加压供水时,应区分功能和供给范围,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其中高区补水压力不应大于2.5MPa,低区补水压力不应大于1.6MPa。
(十六)将人员信息核实贯穿于灭火救援全过程,充分利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梯、避难层、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专用救援窗口、举高消防车等途径和手段,加强对起火层和充烟、隐蔽区域的人员疏散与搜救,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十七)视情分开设置人员疏散内攻灭火路线,避免形成对冲。本着“能下尽下”的原则,一次性将被困人员疏散救助至安全区域;对一时无法转移至安全区域的人员,可以视情转移至上风窗口、平台或避难层伺机救助。
(十八)对已确认收索完毕的房间和楼层,应在醒目位置进行统一标识,避免重复搜救。灾火后应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彻底清理,防止遗留盲点。
(十九)在着火楼层下两层作为进攻起点层,并在进攻起点层下一层设立力量集结点,做到人装同上、一次到位。预先选择与着火层结构布局相似的下部楼层,组织官兵进行熟悉,做好内攻灭火准备。
(二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水枪阵地,合理组织实施梯次进攻。进入室内灭火前,应对房门采取限位措施,保持低姿、缓慢开启、控制射流,防止突发险情伤害。同一层面选择2个楼梯同时进攻时,做到相向进攻、攻防同步、上下设防。
(二十一)查明建筑外墙结构及材料,判断火势有无向上蔓延的趋势。如攻防高度可控时,可采取举高消防车射水、移动水炮等方法阻截火势;如超出车辆装备可控高度时,可组织力量从上至下分层布控、阻断火势;如火势接近建筑顶部时,可利用屋顶消火栓出水灭火。
(二十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一般不宜破拆外部玻璃幕墙进行排烟。如需破拆时,应根据现场火势、风力、风向等情况,合理选择破拆位置与时机,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烟火蔓延扩大
(二十三)初战力量到场后,应合理选择车辆停靠位置,主战车辆应部署在灭火救援行动展开的主要方面,原则上靠水带铺设一侧停靠,并为后续力量和举高消防车预留通道、位置。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应根据交通道路状况和现场作业需求,明确人员、装备、车辆集结区,防止发生拥堵。消防车辆应与着火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二十四)举高消防车停靠应考虑作业场地承重、架空管线等情况,使传感器处于自动报警状态。作战任务未明确时,严禁盲目展开,严禁在梯臂上附加铺设水带实施供水。
(二十五)举高消防车优先布置在有被困人员待救的作业面。实施外部进攻时,应从上风或侧上风方向靠近救援位置,工作斗不得正对封闭外窗,不得盲目向建筑内部射水。
(二十六)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法使用时,应迅速建立移动供液线路,优先选用压缩空气泡沫等灭火剂,减少水渍损失。
(二十七)施救高度低于100米时,宜优先采取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蜿蜒铺设水带长度=垂直高度×2.2;超过100米时,宜优先采取沿楼梯缝隙垂直铺设水带,水带固结必须安全、可靠。
(二十八)建立移动供液线路受阻时,可充分利用举高消防车半固定管路实施供水,投送人员和装备,提高灭火救援行动效能。
(二十九)建立移动供液线路时,应在地面设置用于停水、泄压的分水器(宜为螺旋开关式三分水)。泄压时,首先开启地面分水器泄压,同时缓慢降低车泵出水压力,待垂直供水线路余水排尽后方可停泵。
(三十)内攻搜救、灭火必须以班组形式展开,严格个人安全防护措施,预先明确进攻路线和作业时间,可采取设置安全导向绳、救生照明线等方法,防止发生方向迷失。
(三十一)进入起火、充烟区域前,应有效依托防火分隔设施,采取必要的出水掩护措施,防止轰燃、回燃、热对流等伤害。并及时组织人员轮换休整,防止战斗减员。
(三十二)严禁人员位于车泵出水口、分水器接口、垂直铺设水带下方等部位,防止水带脱口、爆裂伤人。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域内随意走动,防止玻璃雨等高空坠物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