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灾为鉴 | 大火过后,负责人、经理、中控人员全部判刑,值得深思!
北京喜隆多大火,很多人都知道。
消防蜀黍在网上搜索🔍了好多素材!
今天主要给以下人员上课:⬇️
消防安全负责人、值班经理及中控人员
小编严肃的告诉你们
千万别心存侥幸,隐患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来吧……让我们一起回到那个恐怖的凌晨!
火灾前
火灾中
火灾后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北京市石景山区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2名消防警官牺牲。
这是事故发生当天的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m1310c8rvor&width=500&height=375&auto=0
(店长、店员、中控人员的安全无知和麻木致使火灾蔓延扩大)
这是庭审视频
法庭审问(如果问你,你能回答出来吗?):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g13124q7jif&width=500&height=375&auto=0
(以上视频均来源于网络)
法庭宣判
宣判结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法院认为,刘波作为喜隆多消防中控员,在发现中控主机异常时按消音键了事,发现火灾报警后,未及时将消防设置从手动变为自动状态,延误灭火时机。故判处刘波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值班经理】陶张明作为火灾当日喜隆多的夜值经理,发现火情时,未有效监督和指挥中控员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及时。判处被告人陶张明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总经理】李晓燕作为麦当劳餐厅总经理,没有组织员工消防演练和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其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值班经理】电动车发生故障后,麦当劳值班经理陈衍杰在被员工告知甜品站出现异味前去查看,发现有浓雾飘出,他便独自跑出南门。法院认为陈衍杰作为杨庄餐厅案发当日的值班经理,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员工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错失灭火最佳时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单位负责人及消防管理人】法院认为,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办公室主任齐新长期安排中控室夜间一人值班造成安全隐患,没有对夜值经理及中控员进行消防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后配合失当,不能有效应对。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消防蜀黍非常严肃的提出三个问题:
1、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是否会操作相关设备?
2、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
3、消防制度是否落实?
请别心存侥幸、隐患无处不在!
来源:大连市消防支队中山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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