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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获刑3年,你还敢违规充电吗?

4月8日凌晨,上海市徐汇区日晖六村

某居民楼三层发生火灾

消防员到场后紧急处置

疏散营救人员,扑灭火灾

该起事故造成

一名90后快递员不幸遇难

经消防部门初步分析,违规充电的电动车锂电池发生故障,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事发后,孙某某在现场被民警抓获。

据悉

孙某某其与被害人刘某均系外卖送餐员

案发前两人为合租室友

4月7日22时许,为了充电方便和防盗,孙某某和刘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回来将电动自行车内的电瓶拆下带至房间充电,且未采取任何防范失火的措施。次日凌晨1时许,孙某某的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失火,并最终致刘某死亡。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

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8月6日,上海徐汇法院依法认定

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个案例告诉大家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

一旦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类似的案例
以前也曾报道过大家还记得么?
2019年8月,安徽省明光市法院
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车充电起火
3死6伤的案件
车主因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那么,如果火灾没造成人员伤亡
车主是不是就不用背锅了呢?

当然不是!
法律责任还是跑不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呀
我们要谨防电动车火灾
特别是充电的时候!



再次提醒
 电动车严禁进楼入户 
不要在楼道、室内
停放电动车
或为电动车充电!

来源:中国消防、广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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