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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近期,我国一些地区“小火亡人”事故频发,人员伤亡较多。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亡人火灾203起,造成275人遇难。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月28日发出提示,提醒公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掌握逃生自救技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月19日,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古城大街玉生池洗浴中心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2月25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华阳村一印染厂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2月27日,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一商住楼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从亡人火灾事故的城乡分布看,农村占54%,城市占44%,开发区、工业区等占2%。

从场所分布看,住宅火灾占总数的78%,所占比重最大。

从起火原因看,17.2%系用火不慎引起,16.7%系电气引起,13.3%系放火引起,7.9%系吸烟引起。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提醒,春节假期结束后,各地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工、学校集中开学,致灾因素增多,加上春季干燥、风多,消防安全压力较大。

社会单位特别是“多合一”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居民要提高消防安全素质,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学习掌握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
要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要关闭门窗、电源和燃气开关。
要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等处的杂物。
不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
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应对处置和逃生自救方法,切不可盲目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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