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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大连燃气爆炸8死5伤,目前2人被刑拘、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9月11日0时许,大连市普兰店区一住户家中液化气罐泄漏并引发爆炸。事故发生后,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及属地单位立即临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故致8人死亡,另有5人受伤在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据大连发布信息:
经事故调查组研判,大连坤马燃气公司无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规定,在燃气生产和作业过程中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普兰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该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朱来军刑事拘留。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市应急局、住建局,普兰店区人民政府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经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张福久,党委副书记、局长杨哲职务;对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晨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光停职检查;免去普兰店区副区长韩冰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责成普兰店区委对普兰店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庆恩,住建局副局长黄旭予以免职。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查摆整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事故警示片

安全用气提示
  • 要使用长寿命燃气软管(尽量丝接,插接两端要用喉箍紧固)。

  • 可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也可安装燃气自闭阀。

  • 用后关闭管道阀门或液化气钢瓶阀(很重要,可避免意外泄漏)。

  • 要使用定期检测的液化气钢瓶,不要使用达到报废情形的钢瓶(每个钢瓶上都有检测铭牌和出厂日期),也不要过量存放瓶装液化气。

  • 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禁止使用瓶装燃气。

  • 发现居民区非法储存点要举报。

  • 属地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职责,畅通举报机制,消除致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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